2015年11月25日,永州市供销社监事会主任梁仁初找到我向我借钱,说是在外面与某某领导(后经了解根本没这回事)合伙投资项目急需资金,钱只借半年就可以了,而且当时他还信誓旦旦的向我保证“我借给他的钱随时都可以要回”。当时出于对他的信任,我东拼西凑(这钱有35万是我向别人借的,给别人月息二分)就借给了他50万元。
借款到期后我问他要钱时他的口气就与借款时大不一样了,总是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后天,反正永远有个明天,而且还很不耐烦的样子。直到今年我确实急需要这笔钱了,想要他尽快还我钱时,他却开始玩起了各种套路:要么说正在办理;要么说银行卡出问题了;要么说过几天;要么说钱别人正在给他转;要么说没钱等到有了再说;要么说把车子开到当铺去抵押贷款;要么说自己的身体不好等等,反正是假话连篇。打他电话有时候打无数也不接,发信息也不回。
我真不明白作为一个正处级领导干部的他官德何在?人品何在?信誉度何在?良心何在?为此,我通过网络请求市委、政府领导督促梁仁初尽快把钱还给我,我现在也被我的债权人逼得快疯了,如果梁仁初再不还钱给我我将跟我的债权人一起上访,揭露他的丑恶罪行。(在此本人特别说明:我借给他的钱并没有要他任何高利息,当初梁仁初主动提出给我们月息二分,到了2017年5月份后我都还主动跟他讲:你困难的话你就给我月息一分五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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