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沅陵县公安局领导、监察委员会领导们:
你们好。
对于我肖海峰实名制举报沅陵县太常派出所刘兴茂侵害我个人利益一案,没有得到公平处理,视频录音中,刘兴茂亲口承认自己这一辈子干了一件蠢事,都愿意赔偿我一次动手术的钱,沅陵县监察委员会却给予刘兴茂党内警告处分,此事至今仍然未得到处理,结果出来后,我立马书写了一份申述书,等待着第二次是谁负责我这个案子,电话联系监察委员会都说休假休假,导致刘兴茂现在准备辞去职位,目前这事情还有处理好,如果刘兴茂因躲避责任,辞职,在此结果没有出来结果之前,刘兴茂是不能辞职,也不能批示刘兴茂辞职,希望沅陵县公安局政工室重视此事,再一个,我还有最后一份视频资料,能证明刘兴茂亲口承认自己犯了错,刘兴茂还说牵扯到沅陵县公安局领导喊他签字模仿,胆子天大。尔等贪污份子,现在到处逃避我,拉黑我的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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