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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永定区卫计局给出永定医院病历造假的答复意见
时间:2018-10-24 01:37:39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永定区卫计局局长说捏造与病历造假是两码事?

  永定医院都承认病历造假了,为什么永定区卫计局拖了6年迟迟不处理?至今到省医学会重新作医疗事故鉴定不能进行。

  尊敬的人民政府领导

  患者吴圣建,女53岁,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教子垭镇新路村教子岩组村民。电话155****4261.

  住院间,我从未见过院长王玉标,更谈不上查房,主治医师覃初学亲口承认院长王玉标从未给我查房,也沒有见过我本人的面。有覃的电话录音为据还原真相。

  发生纠纷后,永定医院院长王玉标“销毁”了我住院期间的原始病历,重新捏造的一份“无中生有”的虚假《病程记录》内容是:“院长王玉标查房,患者拒绝转院,王主任看过病人后”,要求当场对症处,理尊照执行。

  院方除了伪造的假病历记录的一句谎言外,拿不出其他的证据证明我拒绝转院(出院证、转院证)?

  司法鉴定假病历结果出来后,永定区卫计局局长陈世伟无视司法鉴定结果,包庇他的(老乡)院长王玉标事后伪造假病历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逃避法律责任,至今都拒绝处理假病历,知法犯法,还多次逼迫本人认可假病历是真实的,再次用假病历到省医学会重新作医疗事故鉴定。

  至今,陈局长和向局长还对我说:“医院事后重新写病历添加事实,与病历造假”是两码事,并不代表病历是假的。有录音为据

  祥情事实证据如下:

  一、司法鉴定假病历协议

  2017年5月4日经卫计局副局长向珂珂,主任阙刚,永定医院副院长唐国旗,主任李梅霞,患者吴圣建5人在卫计局签了一份假病历鉴定协议,协议内容:①、由吴圣建本人先垫付鉴定费用。②、若鉴定结果为假病历院方及时支付吴圣建垫付的鉴定费用。有协议为据

  二、司法鉴定假病历结果

  2017年5月10日经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粤南2017文鉴字第377号鉴定意见书鉴定结论:“院长王玉标事后重新捏造的9月24日查房记录,患者拒绝转院记录”,与我在9月22日入院告知单上签字记录,时间相差2日,司法鉴定“笔记书写时间”相差了1.5个月,是在我11月8日出院后院方单方重新伪造的假病历自行加进去的,完全证实是一份假病历。有司法鉴定结果为据

  三、院方承认病历造假情况

  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证据确凿,院方才承认病历造假是事实,无法变脱才履行协议,按票据及时支付了本人垫付的11040元假病历鉴定费。有院长王玉标签字的11040元付款单和医院会计粟玉平在建设银行给我转款11040元凭据为据记明:院方承认了病历造假的事实。

  四、请求政府领导听一听《副局长向珂珂2018年8月30日的录音》和巜局长陈世伟2018年9月12日,10月10日的录音》司法鉴定假病历结果出来后,是怎样“包庇”他的(老乡)院长王玉标事后“伪造假病历”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逃避法律责任的。

  ①、2018年8月27日局长陈世伟在龚区长办公室说:“患者出院后,院方是可以重新写病历的”。请问局长《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中,没有这一条规定?

  ②、2018年9月12日局长陈世伟对我说:“病历是真实的,无法处理,无法取证”。司法鉴定结果:也只能证明“院长王玉标的查房记录,患者拒绝转院记录”是在我出院后院方重新写的病历添加进去的,并不代表病历是假的,“添加、跟造假”是两码事。请问局长?“事后添加的“无中生有”的假事实”是不是病历造假?“院方自己都承认病历造假了”为什么你陈局长还要为院方(老乡)开脱!?有录音为据,

  ③、2018年10月10日局长陈世伟对我说:主治医生覃初学承认病历造假,院长承认病历造假,司法鉴定结果,“只是证据之一”,证据不足,现在无法取证,沒有证据证明医院病历造假,无法处理。有录音为据

  ④、2018年8月30日副局长向珂珂对我说:司法鉴定结果出来后,院方按假病历鉴定协议,给我支付了11040年的假病历鉴定费,并不代表病历造假。我们卫计局管不了,你去法院告卫计局,告我向珂珂都可以。有录音为据

  五、治疗的真实情况:

  2013年6月26日,我因右膝半月板损伤3年“右大腿疼痛”入住永定医院骨科门诊就诊,被医生覃初学误诊误诊,脚踩胸背部治疗,踩得的“脊柱病”(脊柱深部韧带损伤、胸椎关节错位、凹陷变形),至今未愈。有原始门诊病历还原真相

  由于误诊误治并提供假病历经张家界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张家界医鉴201310号]其结论为四级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该鉴定结纶认为本人没有响应院方的嘱咐,及时转院而造成并相应承担责任。在院方治疗时,本人深知院方沒有医嘱进行转院治疗,本人也不存在不同意转院治疗,病历上记载的转院治疗根本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因而是一份假病历。

  后经永定区卫计局司法调解,要我患者承担30%的医疗责任,我又不是原发性疾病,完全是被医生误诊踩得的“脊柱病”,凭什么要我患者承担30%的医疗事责任。

  本人不服,强烈要求到省医学会重新作医疗事故鉴定。

  六、永定医院病历造假的事实祥情如下

  发生纠纷后,院长王玉标对我说,医生覃初学无资质,他是学外科的,他只要在我病历上写上他王玉标的名字,他就可以承担一切责任。如此猖狂,指使主治医生覃初学“销毁”了我住院期间的原始病历,按王捏造的“无中生有”的假病历方案,重新捏造“一次写成45天的虚假《病程记录》,王还说他跟卫计局领导的关系他,他做出的任何事情都有卫计局给他顶着,他当院长的职责就是跟患者纠纷打官司,没有一个患者会嬴官司的。

  事后,院长王玉标重新捏造的“无中生有”的虚假《病程记录》内容是:《“院长王玉标查房,患者拒绝转院,王主任看过病人后”》,要求当场对症处理,尊照执行。伪造的长期医嘱单:“出院、转院、取消”也沒有护士签字。有长期医嘱单为据

  住院间,我从未见过院长王玉标,更谈不上查房,主治医生覃初学亲口承认“院长王玉标从未给我查房,也沒有见过我本人的面”,﹤有覃的电话录音为据还原真相。

  七、永定区卫计局6年间“4次”更改证据“造伪证”帮医院逃避完全医疗责任的事实证据如下:

  1、2014年10月28日卫计局医政科罗红艳在《假病历》调查中,故意把我门诊因治右膝半月板损伤3年“右大腿疼痛”误诊纠纷,故意改成了门诊因治“腰腿痛”误诊纠纷。有伪证调查报告为据

  2、2015年8月26日卫计局副局长吴春英在湖南省《卫生厅》信访网上回复:故意把我门诊因治右膝半月板损伤3年“右大腿疼痛”误诊纠纷,故意改成了门诊因治“脊柱病”误诊纠纷。有2016年7月13日省卫生厅信访转办单为据

  3、2018年2月6日卫计局在《张家界论坛》上回复:故意把我门诊因治右膝半月板损伤3年“右大腿疼痛”误诊纠纷,故意改成了门诊因治“右腰腿痛”误诊纠纷。﹤有张家界论坛上回复为据

  4、2018年5月30日卫计局在《湖南省信访局》网上回复:故意把我门诊因治右膝半月板损伤3年“右大腿疼痛”误诊纠纷,故意改成了门诊“自诉腰腿痛”误诊纠纷。有5月30日信访答复意见书为据

  6年间,卫计局“4次”更改证据造伪证,帮医院推卸责任,证据确凿,副局长向珂珂给我的说法是:“信访局工作人员文字输入错误导致”。明明是卫计局“更改证据,造伪证”为什么推到信访局工作人员文字输入错误导致?

  诉求

  1、本人强烈要求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到省医学会重新作医疗事故鉴定,公平、公正、合理的划分责任。

  2、本人强烈要求依法处理假病历,现医院提交的《所谓原始病历》经司法鉴定,系事后伪造,失去了法律效力,省医学会拒绝鉴定。

  3、本人强烈要求卫计局给我一个处理假病历的书面答复意见。

  4、本人强烈要求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五条,依法对院长王玉标和医生覃初学事后重新伪造假病历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作出行政处理。

  当否,恳请人民政府领导为我作主,主持公道。

  附件:原始门诊病历,司法鉴定假病历协议,司法鉴定结果,院长王玉标签字的假病历鉴定费付款单,医生覃初学的电话录音,副局长向珂珂的电话录音,局长陈世伟的电话录音。

  礼

  谨呈

  呈诉人:吴圣建

  2018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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