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名举报隆回县小沙江镇、光化村取消阳悟师五保供养职务违法
举报人:成海龙,现任人民法制维权网法制部主任、香港《中国观察》杂志社社长助理。身份证号:4305031950101*****。联系电话:185****8840。
被举报人:湖南省隆回县小沙江镇镇长。
被举报人:光化村驻村干部。
职务违法事实如下: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第十九条农村五保供养包括下列供养内容:
(—)供给粮油、副食品和生活用燃料;
(二)供给服装、被褥等生活用品和零用钱;
(三)提供符合基本居住条件的住房;
(四)提供疾病治疗,对生活不能自理的给予照料;
(五)妥善办理丧葬事宜。
……
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疾病治疗,应当与当地农村合作医疗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相衔接”。
五保供养对象,主要包括村民中符合下列条件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
1、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者虽有法定扶养义务人,但是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的;
2、无劳动能力的人;
3、无生活来源的(包括捡垃圾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即捡垃圾者为有生活来源);
4、老年、残疾、未满16周岁的村民。
职责分工:
……3、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4、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隆回县小沙江镇光化村五保户阳悟师,今年82岁,10月15日,民政干事彭丽梅电话答复阳悟师,“你妻有儿女,你的五保供养被取消。……”。
阳悟师之妻邹芳秀,今年70多岁,与前夫陈立奇离婚后,与阳悟师再婚,1978年4月16日,生育男孩名叫宁波,领取了独生子女证,作了节育手术,1998年2月27日癌症死亡!
邹芳秀与前夫陈立奇所生儿、女,均由陈立奇抚养成人,对阳悟师没有法定供养义务!
阳悟师符合笔者上列五保供养条件,属于笔者上列五保供养对象!只因阳悟师参与举报村官和黑恶势力!被小沙江镇和光化村的驻村干部,黑保护伞打击报复,取消其五保供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十五条规定的监察对象和第十六条规定的管辖,隆回县监察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职,立案调查小沙江镇打击报复阳悟师,取消其五保供养职务违法!限期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依法追究职务犯罪人员的刑事责任!
呈请依法立案查处,并将查处情况回复举报人。
2018年10月20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