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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同县渠水河河道有人钓鱼投毒,遗害无穷
时间:2018-11-06 01:52:15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尊敬的各级领导:

  我是一名普通会同市民,也是一名垂钓爱好者。近几年,会同县河道的治理在各级部门的大力整治下有了很大的改善,环境也越来越好。许多市民闲暇之余都会选择外出垂钓,这本是一件有益身心健康的好事。但是,这一两年内,有些垂钓的人却做出一些急功近利、损人利己、危害公共安全的事——投毒。

  由于环境的改善,渠水河原本稀少的翘嘴和红梢得以大量的繁殖,这也引来大批的垂钓者将其作为作钓的目标鱼。翘嘴和红梢喜食虾类,以虾类作为鱼饵本无可厚非。但有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不知从何时起,有人用菊脂类的农药掺入河沙之中,投入河水之中,片刻,河中的虾就四处逃窜,奄奄一息,整片水域到处都是被毒的河虾。翘嘴和红梢被河虾吸引,纷纷前来捕食,这些人趁机下竿作钓,往往收获颇丰。

  正因为这种歪门斜道能有不错的鱼获,引来不少人跟风。一时间,河边撒药的人随处可见,有的甚至撒出会同,撒向了邻省贵州。以渠水河为例,上至与靖州交界的土溪铺,下至托口电站,到处都可以看到“药师”们忙碌的身影,有些人甚至一箱一箱的农药买回家,用来毒鱼虾。看到此情此景,作为一名钓鱼人,深深地为他们感到羞耻,却又感到万般无奈。

  这种行为让其他垂钓者无鱼可钓是小,对环境的污染和市民的身体健康危害却是巨大的。由于河沙有许多的微小气孔,农药和河沙混合后,农药会渗入到这些气孔内,投入水中将长时间的缓慢释放,往往被投毒的地方几个月内都不会有鱼虾靠近,而渠水河会同段两岸除人迹罕至的地方外基本无一幸免。

  那么,问题来了!会同县城八万市民的取水地就是渠水河。源源不断地有人往河里投毒,我们的自来水安全吗?这不禁让人担心。菊脂类农药对昆虫、鱼虾是有毒性的,对人体也有低毒。我们可以饮用桶装水,但是不可避免的要用自来水洗菜、做饭,在学校寄宿的孩子们更是将它作为饮用水。低毒性一时半会可能看不出什么毛病,但是长此以往,后果我不敢想。

  在此,恳请各级领导能重视这个问题。希望能从源头和行为上抓一抓,建议源头上控制这类农药的销售,比如类似购买汽油的实名制、限定每次的购买量,甚至可以由村委出具证明才能购买,把好入口关。行为上抓好落实,职能部门抓一批,处理一批投毒的人,起到震慑作用,把好出口关。(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年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中央领导说:青山绿水就是金山银山!只有大家一起行动起来,才能保护好美丽富饶的会同,把会同建设得更美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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