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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建设局引进节能项目后施工方跑路、开发商不担责
时间:2018-11-06 03:30:02来源:红网作者:佚名

  株洲市人民政府、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

  我们是株洲市宏侨凯旋名门的业主,地址在株洲市芦淞区人民路,2013年我们响应政府节约能源的号召,积极参与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引进的由株洲宏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建设的《株洲凯旋名门商住区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集中供冷暖及生活热水项目》。该项目2013年启动,一直没有按照合同履约开通运行,期间,30户受害业主多次找市政府、市住建局、市发改委、市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株洲宏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部门进行沟通,表达合理诉求,至今未果。30户业主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多万元,我们身心、生活、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

  事情起源于2010年9月9日,株洲市政府[2010]23号红头文件,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步伐,加快我市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广工作,市政府在此文件中做了详细的部署安排,成立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作领导小组。在文件中制定了可再生能源项目国家补贴、税费减免等激励政策。

  随后市建设局副局长杨世钢多次组织人员前往北京考察调研,进行可行性报告分析,在北京实行集中供冷暖是非常成熟的技术,于是把此项目引进株洲,把株洲可再生能源项目试点定在株洲宏侨凯旋名门。2013年1月25日株洲宏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株洲宏侨凯旋名门商住楼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供冷和生活热水项目建设》合作合同,在合同中明确了双方责、权、利分配。2013年3月19日,株洲市发改委[2013]43号红头文件《关于同意成立株洲凯旋名门商住区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集中供冷供暖及生活热水项目开展前期工作的批复》,2013年4月24日株洲宏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株洲市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合作的《株洲凯旋名门商住区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集中供冷暖及生活热水项目》在凯旋名门营销中心隆重举行。项目邀请了凯旋名门的业主参加,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国际环境资源监督管理机构副主任王林、株洲市发改委副主任梁国荣、株洲市住建局副局长杨世钢、株洲市两型办副主任刘湘元等领导在会上做了重要讲话,大力提倡节约能源,使用可再生能源,表达了政府对该项目试点的支持,株洲市宏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涛、株洲市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刘建华也在项目仪式上做了承诺与保证。

  2013年7月2日株洲市发改委[2013]27号红头文件,对株洲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申报的《节能评估报告书》予以确认并回复。2013年9月26日株洲市物价局对此项目收费问题进行批复。凯旋名门的业主相信《此项目是市政府的试点项目,有政府为后盾、有政策支持,大家理所当然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30户业主先后与株洲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集中供冷、暖、热水合同。根据合同约定2014年株洲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就要开通运行,但公司至2015年1月也未开通,严重影响业主们正常生活,致使业主无法正常入住。2015年1月23日华威公司向签订合同的业主们签发通告,同意给予业主们一定的补偿,但未实施。2015年2月9日长株潭报《小区集中供暖停滞,住建局正协调解决》及2015年2月15日株洲晚报《“湘江水空调”多个项目停工,交了预付款的业主心都要“冷”了》分别报道了此事。2015年4月23日、2015年8月13日、2015年10月27日,2016年、2017年、30户业主联名上访,并向开发商及政府职能部门(株洲市委、株洲信访办、株洲市监察局)递交了诉求书,请求相关部门沟通协调,每次石沉大海、无济于事。

  万般无奈之际,2017年6月,20名业主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力,将株洲市建设局、株洲宏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株洲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被告告上法庭。2017年12月7日在芦淞区法院开庭,判决株洲市建设局和宏侨房地产开发商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由株洲华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和宜正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华威公司骗取了政府260万元的拔款奖励及30户业主支付的预付款项80多万元,早已经人去楼空,我们是赢了官司赔了钱,打官司的业主们又一次寒心。

  2018年4月3日下午我们集体向株洲巡察第七组进行投诉未果。

  现在我们对芦淞区法院没有公平、公正的判决集体不服,强烈恳请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老百姓主持公道,公正判决!讨还老百姓血汗钱!

  二0一八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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