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省委第四巡视组领导:
您们好!
我们是宁乡市玉潭街道楚沩社区第五联组(原新山三队)居民,现实名举报社区干部陶建光,陶梓武及三位村民小组长李阳丰(党员),王建良(党员),李建强相互勾结贪污,非法侵占农民集体血本钱,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占征地社保名额高价外卖,这种违反国家法律,视法律为无物,下欺黎明百姓的胆大包天之人,实数不能容忍,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严重违反党的纪律,且仍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性质恶劣,严重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本组村民从今年四月份就向玉潭街道联名举报社区干部及村民组长的贪污保险名额高价外卖及贪污征地款等违法犯罪问题却一直得不到解决,至于街道的调查结果更是让村民感到愤怒,我们对玉潭街道纪委包庇和失实调查严重不满。根据社保局和征地办下发社区第五联组的社保名额被胆大包天的人贪污并高价外卖有二十多人,按户籍家庭三位组长家所有成员都已经进保险了,社区干部在五联组也无任何土地,依政策理所当然都没有多的名额外卖。更可怜的是我们组上还有很多个年龄在三四十岁以上的村民没有分到名额啊,社区干部陶建光和小组长王建良利用提高基数获取多余指标以6万元价格外卖的就有二十多个,至于街道处理的结果是警告处分显然是包庇,偏袒。我们请求上级部门以侵占罪或诈骗罪论处。某些街道纪委干部还劝说村民不要告了,都是几个熟人,低头不见抬头见,这中间的隐情不知是什么?到底是不作为还是渎职、同流合污?本组村民实在是无奈只得请求上级政府来调查处理,现再次把具体情况指证反映如下:
第一,2010年度宁乡县玉潭公园项目建设指挥部在第五联组征收根据征地林场地124.2405亩,补偿征地款3452953元,又征用组上公用地118.5285亩,补偿征地款3472146元(证据一如图)。后来两宗地均补偿提价款亩平1万元,共计补偿2327700元(林场用地补偿提价款1242400元在街道纪委资料中已体现,组上用地应补偿的1185300元,村委和征地单位均未告知村民,以查实为准)本组征地款共计9252799元。几年来多次要求社区居委会公示征地补偿款的去向及分配方案,但居委会不知出于什么目的,既不口头解释,也不允许查账,恶意隐瞒至今。然而社区给调查组的答复是尚有266132元未发放其原因是到户分配方案未能形成统一。真实情况并不是这样,当本组村民之前询问社区干部陶建光是否还有征收款未发放,社区干部陶建光回复说你们组上哪还有钱?全部分下去了。当村民为了自己的权益逐要举报上访,陶建光却说还有六七万元未发放,当中央巡视组进驻湖南之后,有村名把实名举报信寄到了长沙市289号信箱(巡视组专门邮政信箱)才得到上述结果。可是,天啊!哪止这点钱啊!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实施条例》规定,征收土地的安置补偿费用必须专款专用,不能挪作他用。请问社区干部及三位组长剩下的钱去了哪里,用在了哪里?是否跟全体村民一个交代,按照国家规定,发放征收款应该公开,公正,透明,制作相关的发放表,落实到每家每户每个人,要清清楚楚,予以公示,据消息称266132元未发放的征地款其实早已经进了他们的自己口袋,是村名把实名举报信寄到了长沙市289号信箱接受调查后才退到社区财务账上的,我们五联组现无田无土全部征收,村民每人仅得征收款1.5万元左右,请求审计部门调查,并公示征地款分配明细。
第二,本组共征地六批次,至于征地办分配多少指标,社区也从没公布,去社区询问也不予答复,村民去征地办询问失地保险指标的发放情况是按1.26亩下来的,而玉潭街道调查结果公布却是:均系每缴纳10万元社保金分配一个名额所确定,不是参照征地面积计算出来的。社区干部陶建光和村民组长王建良把分配基地提高到2.64亩(证据二如图),系二组小组长王建良亲笔所写,依据征收土地亩集按照2.64亩/人收取部分村民的费用。社区专干陶梓武(中共党员)在本组无任何田地且违规占用指标一个,按照玉潭街道调查结果公布均系每缴纳10万元分配一个社保名额所确定,,那么是否就意味社区专干陶梓武贪污十万元。请相关部门介入,查清楚事实不要忽悠我们老百姓,我们农民对土地含有泪水,对它爱的深层,请不要剥夺我们最基本的权利,土地是我们的生命,请不要把腐败建立在我们善良的老百姓身上。请上级部门严查保险贪污高价外卖。
关于三位组长贪污腐败,欺上瞒下,忽悠百姓,视法律如草芥,现村民查实的事实有:
一、索贿,弄虚作假。关于李正云宅基地征收款,面积2.729亩征收款是13万多,具体详细数字不记得了,也没有公布,因为小部分土地归本组村民集体土地,王建良强行通过领取征收款来分配,没有公布分配金额,送来了六万元给李正云,说剩余60820元,其余七万多元已经分配给其他村民,(其中王建良提出来索要820元工钱及100元抽烟),最后交给李正云五万九千九元。当巡视组今年五月份巡视湖南的时候村民举报,王建良通过三组组长李建强两人一起于6月12日下午到李正云家退赃款,王建良退510元,李建强退了410元,到了晚上王建良指使李建强送来五千元要求李正云打一万元条子遭到李正云拒绝,李正云说我没拿到这么多钱为什么要打一万元条子,经过一番协商后之后打了一张总条为六万八千八百二十元条子,落款日期为2017年10月(这张收据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可以做笔记鉴定)。。
二、行贿,受贿。李阳丰小组长利用提高的基数,获取多余社保名额外卖,其中就有一个指标以一万二千元的价格卖给本组村民颜少兵据为己有。李阳丰为了摆平本组村民李立华不予举报,通过王月华退给李立华三千元,李立华提出五千元要求,王月华逐又打电话请示李阳丰,李阳丰随后微信转账2000元。本组村民李术浦应得失地保险指标一个,然而组长李阳丰以连哄带骗的方式骗得李术浦一万元占为己有,一切都有据有实。
三威胁,恐吓。因本组村民徐福珍在举报信上签了名,组长王建良扬言要打击报复。这就是典型的威胁,恐吓,具有黑社会的性质,暴力性质,本组村民对他的行为是敢怒不敢言。今年,党中央不是提出打黑除恶严厉打击村官村霸吗?究竟背后的“保护伞”是谁?
以上事实都有据可查,都可向群众核查,一个小小的组长们,既然随公然挑衅法律,视国家制度不顾,肆意妄为,贪污腐败,究竟是谁给了他们的权利,给了他们胆子。党中央及省政府的规定严禁任何组织及个人以任何名义贪污,截留,挪用,挤兑征收款,应及时足额发放到村民手中,为此我们请求各领导单位责成有关部门对楚沩社区的账务予以彻查,贪污保险名额外卖严查,严惩其中存在的贪污腐败行为,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失地农民公平公正的合法权益,实施中央依法治国的决策,恳请各位领导依法行使职权,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还失地农民一个公道。
以上举报如有不实、诬告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全体村民跪地三叩首
此致敬礼
2018年10月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