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湘潭市城市牌匾标识整治行动方案》,湘潭市雨湖区大湖路临街面门招牌统一拆除,整治门店招牌,但为什么要搞特殊化?同样的大招牌,有的要拆、要统一,而有的点却不要统一?!
负责拆除整治的领导上门解释说:某某大招牌花的钱多,所以不用拆!
负责拆除整治的领导上门解释说:某某大招牌,我觉得漂亮,所以不用拆!
......
既然是统一的“创文”城市建设,为什么待遇相差如此的大?!都是老实的才被“创文”?!看看具体执行行动中的标准,中间有没有什么猫腻,不得而知,很让人生疑!政府文件执行难道就是这样的随意?被主观地“统一”执行吗?!这样做有何意义?
如果以钱多钱少而定不被拆,那么请告诉我需要花多少钱?
十几万招牌的钱还是出得起!
如果以漂亮而定不被拆,那么请告诉我什么样的设计标准?
招牌设计人才,湘潭市也不缺!
拆除的那些招牌被统一换上市价不过是几百块钱的招牌,市容就变得漂亮了吗?就“划一美观”了吗?!一条条主街道的商业区暗淡无光,就是经济繁荣了吗?!“文明”的意义何在?!
这一些都不用拆!不用统一!公平吗?!
就只因为花的钱多吗?!所以不用被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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