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廖爱凤,女,汉族,农民,出生1951年5月7日。居住湖南省新化县琅塘镇双龙村第十村民小组007号。
我叫戴吉梅,女,汉族,农民,出生1938年1月16日。居住湖南省新化县琅塘镇双龙村第十村民小组002号。
湖南省新化县地处雪峰山系北端,国家重点扶贫开发县和国家武陵山片区扶贫开发重点县,紧紧围绕林业生态建设这个中心,以重点工程建设为突破口。以科技兴林为先导,道路添绿,“四旁”插绿的有效措施。完善全县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奋斗目标为引领。为此.我们双龙村十组现有人口68人,祖辈都是靠天.靠山吃饭才能生存,没有自然水源,我们的饮水都要到外组的河流里担水喝,人畜饮水极为艰难。大小山丘都是荒山.荒土.荒田的三荒地方。承蒙中央政府.国务院仁爱的退耕还林政策,正好可以政变我们的环境和生存条件而因地适宜植树造林。于是我们在村支两委的指导下,10组37位村民于1993年首先在黄土江承包了350亩荒山造林。2001年响应村.镇政府的号召,退耕还林30亩。2002年廖爱凤与侄儿在退耕还林的政策下又造林206.3亩。2003至2006年我们组又退耕还林256亩,荒山造林287亩等是实。这一项系统工程,是党和政府联系边远.贫困群众的桥梁纽带,是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维护民利的重大举措。可我们一年一年的造林和护林到头却尚未得到任何一点补偿。造林.护林25年之久,我们找村支两委.镇林业站和林业局要点国家的补贴。他们都满口胡言,欺上瞒下,弄虚作假和恐吓等手段对待我们。鉴于2008年9月,廖爱凤查到了县退耕还林工程造林竣工小班一览表(琅塘镇)的新化县退耕还林作业设计图(琅塘镇)G一49一7一3一乙(ⅠⅠ)。H一49一139一59一丁(lⅠ)。新化县退耕还林竣工验收图(琅塘镇)G一49一7一3一乙(lⅠ)等证据后找双龙村村支书戴伯仁评理。他不但不讲理,反之凶相毕露,以强暴的手段把我打翻在地,右手神经被挫伤导致右脚残疾至今无法医治。我的孩子和村民都敢怒不敢言,暗自哀叹无果。据此我就开始到处寻问有关政府关于退耕还林优惠政策。原来娄纠办发[2011]5号关于印发《全市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工作方案》的通知,请认真组织实施是经由娄底市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娄底市监察局,娄底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娄底市财政局,娄底市农业局,娄底市林业局,娄底市审计局,娄底市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等单位同时颁发。原来村支书戴伯仁和县林业局的相关领导曹致民都串通一线,玩弄农民.鱼肉百姓。把我们几十年国家补给我们的辛勤劳动果实的粮.物.款全部侵吞,据为已有。今恳请上级政府按娄纠办发[2011]5号文件精神对执行落实退耕还林政策和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整改不落实,要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把被侵吞的粮.物.款如数退还造林者。根据《中国共产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现定对新化县林业局曹致民追责,开除其党籍.撤销其职务,将问题迅速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此致
申诉人户主:廖爱凤,戴吉梅,周建军,刘永华,周求珍,周求贵,周本新,周本忠,周本国,周华东,周朝东,周东,周晓园,周春连,刘波,刘景。
2019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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