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平江县三阳乡政府强拆事件》的当事人和受害者陆益兵。
时间三月十九日下午三点左右。
地点三阳乡金安村。
事由已由我外甥陈宏涛四月十六日在红网发帖说明。四月十七日三阳乡政府在评论区做出了回复,回复的内容是符合政策,且依法依规、人性化拆除。
此次强拆是拆除了我家的猪圈、牛圈、厕所和老屋。强拆事件以前从未告知我或者我家任何人。强拆发生时我在家里睡觉,也未到户叫醒通知我,未把我猪圈和厕所内农具和其他财产搬出,导致都被掩埋在内。拆除时未做断电处理,墙体倒塌拉断了电线导致带电,线芯外露,挖机开走后,我八旬老母去废墟内抢救财产时发生了触电。
此次强拆事件我于三月二十五日到平江县人民政府向县领导报告了该事件。事件已经过去一个多月,没有任何人来调查和处理此次事情。
此次事件
第一未做任何书面或口头通知。
第二工作人员未出示任何证件,也未佩戴证件。
第三未出示任何政府方面的拆迁文件。
第四拆房时党委副书记张燕清曾于村民陈保梅发生推搡行为。
第五遭强拆的房屋内财产,家电、家具等若干东西被掩埋,造成很大经济损失。
第六被拆房屋未做断电处理,导致我母亲后来的触电事故。
第七房屋拆除前未进行丈量。
第八房屋拆除就是一拆了之,推倒就走人,现场还残留多处一米多高断墙。
这就是三阳乡镇府所说的《依法依规人性化拆除》吗?我认为此次事件三阳乡镇府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一条、第四条、第三十六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五章第三十一条。
依法执政、施政惠民,是各级政府的天职。所以我认为三阳乡镇府在执行落实党的政策和法令时确实违法粗暴。事件过去这么久了,谁能给我一个依法、依规的回复?
大家出以公心、公正依法依规评论下吧!!!
我违法还是谁违法?
违法之人必须绳之以法。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