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菊花切花标准
时间:2009-11-20 13:53:10来源:作者:锡山
  标准类别:NY-行业标准(农业),关键词:菊花切花,标准号:NY 323-1997,标准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行业标准菊花切花标准,标准分类:农业种植标准,颁布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布日期:1997-12-1,实施日期:1998-5-1。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花单朵标准菊[Dendranthema×Grandiflorum(Ramat.)Kitam.(=Chrysanthemum morifolium Ramat.)]产品质量分级、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和贮藏技术要求。
  本标准可作为大花单朵标准菊生产、批发、运输、贮藏、销售等各个环节的质量把关基准和产品交易基准。
二.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切花
  通常是指包括花朵在内的植物体的一部分,用于插花或制作花束、花篮、花圈等花卉装饰。
2.2 品种
  同一植物种内具有稳定遗传特点和商品价值的植物群体。
  切花菊品种有两大类群,其一为大花单朵类型,也称"标准菊";另一为小花多朵类型。本标准适用于标准菊品种系列。
2.3 整体感
  花朵、茎秆和叶片的整体感观,包括是否完整、均匀及新鲜程度。对标准菊花枝的要求是叶片大小适中,按叶序上下均衡排列,叶片平展斜上生长,花颈不宜过长或过短,茎部挺拔直立、无弯曲,花头要向上;要完整均匀、新鲜挺拔。
2.4 花形
  包括花型特征和花朵形状两层含义。
2.5 花颈
  自茎顶端叶片到花朵基部的茎段。
  菊花花颈不宜过长或过短,通常要求在5cm左右为宜。
2.6 药害
  由于施用药物对花朵、叶片和茎秆造成的污染或伤害。
2.7 机械损伤
  由于粗放操作或由于贮运中的挤压、振动等造成的物理伤害。
2.8 保鲜剂
  用于调节开花和衰老进程,减少流通损耗,延长瓶插寿命的化学药剂。
三.质量分级
  标准菊产品质量分级标准见表1。
表1 标准菊产品质量分级标准
评价项目 等 级
一级 二级 三级 四级
1 整体感 整体感、新鲜程度 整体感好,新鲜程 整体感一般,新鲜 整体感、新鲜程度
极好 度好 程度好 一般
2 花 形 ①花形完整优美, ①花形完整,花朵 ①花形完整,花朵 ①花形完整,花朵
花朵饱满,外层花 饱满,外层花瓣整 饱满,外层花瓣有 饱满,外层花瓣有
瓣整齐 齐 轻微损伤 轻微损伤
②最小花直径14CM ②最小花直径12CM ②最小花直径10CM
3 花 色 鲜艳,纯正,带有 鲜艳,纯正 鲜艳,不失水,略 花色稍差,略有褪
光泽 有焦边 色,有焦边
4 花 枝 ①坚硬、挺直,花 ①坚硬、挺直,花 ①挺直 ①挺直
颈长5CM以内,花头 颈6cm以内,花头 ②长度65cm ②长度60cm
端正 端正
②长度85CM以上 ②长度75cm以上
5 叶 ①厚实,分布匀称 ①厚实,分布匀称 ①叶长厚实,分布 ①叶片分布欠匀称
②叶色鲜绿有光泽 ②叶色鲜绿 稍欠匀称 ②叶片稍有褪色
②叶色绿
6 病虫害 无购入国家或地检 无购入国家或地区 无购入国家或地区 无购入国家或地区
疫的病虫害 检疫的病虫害,有 检疫的病虫害,有 检疫的病虫害,有
轻微病虫害症状 轻微病虫害症状 轻微病虫害症状
7 损 伤 无药害、冷害及机 基本无药害、冷害 有轻微的药害、冷 有轻微的药害、冷
械损伤等 及机械损伤等 害及机械损伤等 害及机械损伤等
8 采切标准 适用开花指数1) 适用开花指数为1-3 适用开化指数为2-4 适用开花指数为
为1-3 3-4
9 采后处理 ①冷藏,保鲜剂处 ①冷藏,保鲜剂处理 ①依品种每12支捆 ①依品种每12支捆
理 ②依品种每12支捆成 成一把,每把中花 成一把,每把基部
②依品种每12支捆 一把,每把中花茎长 茎长度最长与最短 切齐
成一把,每把中花 度最长与最短的差别 的差别不可超过 ②切口以上10cm部
茎长度最长与最短 不可超过5cm 10cm 去叶
的差别不可超过3cm ③切口以上10cm部去 ②切口以上10cm部
③切口以上10cm部 叶 去叶
去叶
  1)开花指数1:舌状花紧抱,其中有1-2个外层花瓣开始伸出,适合于远距离运输;
   开花指数2:舌状花外层开始松散,可以兼作远距离和近距离运输;
   开花指数3:舌状花最外两层都已开展,适合于就近批发出售;
   开花指数4:舌状花大部开展,必须就近很快出售
四.检验规则
4.1 检验规则
4.1.1 同一产地、同一批量、同一品种、相同等级的产品作为一检测批次。
4.1.2 按一个检测批次随机抽样,所检样品量为一个包装单位(如箱)。
4.1.3 单枝花的等级判定:按照表1中分级标准内容,在完全符合某级所有条件,才能说明达到该级标准。
4.1.4 整个批次的等级判定:
  一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95%以上符合本标准一级花的要求;
  二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90%以上符合本标准二级花的要求;
  三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85%以上符合本标准三级花的要求;
  四级花,必须是所检样品的80%以上符合本标准四级花的要求。
4.2 检验方法
4.2.1 切花品种:根据品种特征图谱进行鉴定。
4.2.2 整体感:根据花茎叶的整体平衡进行目测评定。
4.2.3 花形和花色:根据品种特征和分级标准进行目测评定。
4.2.4 花枝:包括长度和挺直程度。花枝长度自剪口到花朵顶部,用尺测量,单位cm;挺直程度目测评定。
4.2.5 药害:目测评定。
4.2.6 冷害:通过花瓣和叶片的颜色来判断;也可通过瓶插观察花朵能否正常开放来确定。
4.2.7 机械损伤:目测评定。
4.2.8 采切标准:目测评定。
4.2.9 保鲜剂:通过化学方法检测保鲜剂的主要成分来确定。
五.包装、标志、贮藏和运输
5.1 包装:各层切花反向叠放箱中,花朵朝外,离箱边5cm;小箱为20把,大箱为30把,短途运输特大箱45把;装箱时,中间需捆绑固定;纸箱两侧需打孔,孔口距离箱口8cm;纸箱宽度为30cm或40cm。
5.2 标志:必须注明切花种类、品种名、花色、级别、花茎长度、装箱容量、生产单位、采切时间。
5.3 贮藏条件:作长期贮藏,最好采用干藏方式,温度保持在-0.5~0℃,相对湿度要求90%~95%。宜选用0.04~0.06mm的聚乙烯薄膜包装。贮藏结束后,要求采用催化处理。
5.4 运输条件:温度宜在2~4℃,不得高于8℃;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5%~95%。一般采用干运(即将切花的茎基不给予任何给水措施)。
备注:
花卉业无论在我国还是在国外都是一个新兴产业,不仅我国没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国际上也没有统一的标准可循。为了提高我国花卉产品质量,促进花卉商品生产和交易,并进一步促进我国花卉业的外向型发展,特制定此标准。
  本标准是在参考日本等技术发达国家切花分级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生产和流通现状制定的。
  本标准由农业部种植业管理司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农业大学、深圳市先科四季青鲜花技术开发公司和上海花卉良种繁育试验场。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高俊平、郭康、蔡友铭、孙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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