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培育农村新型金融组织 解决“三农”融资难
时间:2009-12-23 08:45:37来源:作者:春雨

  培育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解决“三农”融资难——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为夯实“三农”发展基础,扩大内需增长空间,明年要培育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解决好农村融资难的问题。

  扩大国内消费,农村市场最有潜力。只有农民的“钱袋子”鼓了,民生有了保障,农民才能放心消费。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能否解决“三农”问题,已经成为中国经济战略转型能否实现的前提,而解决“三农”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能否为农村提供充足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支持。因此,进一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培育农村新型金融组织,解决好农村融资难题,是当前我国农村经济改革与发展中的重中之重。

  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以及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都把改革农村金融提到了战略高度,人民银行、银监会也屡次下发文件对农村金融改革提出指导意见。为了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有效发挥金融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应以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发展作为突破口,配合农村信用社改革,最终构造一个竞争、有序、满足多层次、多种类金融需求的新型金融机构体系,更好地服务“三农”。

  培育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是服务“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手段。“三农”存贷款点多面广、效益低、风险大、成本高,没有特殊政策很难调动金融企业的积极性;同时,也很难收到服务“三农”、解决“三农”问题的实效。2006年底,银监会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目前,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纷纷涌现。有关统计数据表明,截至2009年6月末,全国已有118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开业,从机构类型看,村镇银行100家、贷款公司7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1家。

  此后,有关部门又相继出台了一系列行政许可实施细则文件,标志着我国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已进入规范化发展的快车道。今年7月,银监会下发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2009年—2011年总体工作安排》提出,在未来3年内新增1294家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其中村镇银行1027家、贷款公司106家、农村资金互助社161家。此举意味着在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践成功的基础上将进一步增加总量。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