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行业标准
福建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要求报送全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的通知
时间:2010-11-01 11:17:14来源:[标签:出处]作者:石涛

农综明传[2010]181号

各有关市、县(区)农业(畜牧兽医)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的通知》精神,我厅于2010年9月28日召开了全省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视频会议,分析了当前农业环保工作面临的形势,部署了下一阶段的工作。现根据会议要求,请各设区市及时汇总上报以下材料:

  一、会议落实情况。视频会议后,各市、县(区)是否开会研究推进工作的措施,分已开和未开两种,以何种方式召开,领导参会情况,是否已报送会议纪要或会议情况;是否制定了一套具体的工作方案等。

  二、机构落实情况。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是否根据会议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是否成立工作机构或明确负责农业环保工作职责的科(站、室)。

  三、人员落实情况。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是否落实主要领导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分管农业环境保护工作的负责人对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农业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是否已配备到位1名专职和2名兼职农业环保干部,具体姓名、联系电话、手机、邮箱号码。

  四、经费及办公条件落实情况。是否已安排了农业环保工作专项经费,是否已落实办公地点、办公设备、交通工具、简易检测设备等工作条件。

  五、信息报送情况。是否指定专人负责农业环境保护有关报表、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人选姓名。是否编印农业环保工作简报等。

  要求各级农业(畜牧兽医)部门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把农业环保工作抓紧、抓好、抓实,确保我省农业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工作方案顺利实施。请各设区市农业(畜牧兽医)局负责将本通知传真到所辖县(市、区)。视频会议贯彻落实情况由各设区市汇总,纸质材料(需设区市农业局或畜牧兽医局正式行文)和电子邮件于10月30日前报送省能源总站。联系人:郑惠章,联系电话:0591-87845601,E-mail:fjhn@jagri.gov.cn

二○一○年十月十九日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