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地、市)、县农牧(农业、畜牧)局:
近年来,我省按照农业部要求,建立了省级和部分州(地、市)、县级政府农业门户网站和以三电合一(电视、电话、电脑)为主要形式的信息服务体制,发布了大量的以政策法规、农畜产品、市场信息和农牧业科技信息为主的各类涉农信息,为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为了进一步适应农牧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更好地向农牧民提供科技服务,介绍和推广农牧业新技术、新方法,及时解决农牧民群众在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各类技术难题,经我厅研究决定,拟成立青海省农牧系统省、州(地、市)、县三级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建立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主要目的
建立起各级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是为了提升科技在农牧业生产中的贡献率,强化各级农牧技术推广部门为农牧民群众服务的意识,提高科技推广人员帮助农牧民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的能力,满足农牧民群众对农牧业科技知识方面的需求,建立与语音电话、手机短信等信息服务互动的机制,解答和现场解决技术难题,更好地为农牧民群众提供有效服务。
二、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主要任务
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由各级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人数可根据当地农牧业生产实际自行确定。主要任务是:通过接听语音电话、手机短信和查看网上留言,及时解答有关农牧业生产中的各类问题;通过现场指导,帮助农牧民解决在种养业产前、产中、产后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提供农牧业生产中出现各类技术问题的解决方案等。
三、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组成人员标准
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主要由三级农牧技术推广部门的相关技术人员组成。其成员身体健康须有良好的为农牧民服务的意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一定的理论功底,是单位的业务骨干,有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能有效地处理农牧业技术问题。参加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成员,每人填写有关表格一式三份(式样附后,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省农牧业市场信息中心,一份报上级农牧主管部门),主要信息要在网上公布,同时通过各种方式向农牧民群众扩大宣传。
四、工作程序
在接到农牧民咨询电话、短信或网上问题咨询留言后,信息接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先行答复。答复不了的,及时根据问题类别,将情况转达给相关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成员,由咨询组成员与询问人联系解决,电话中解决不了的,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给予解决。解决后将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给信息接收部门。各级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成员应随时保证通信工具畅通,以便信息接收部门及时联络。各级农牧部门要逐步建立专家坐席制度,将坐席专家的时间安排向社会公布,便于接受农牧民群众的咨询。
五、工作要求
各级农牧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组建工作,充分认识建立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由主管农牧科技工作的领导担任各级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领导。同时,要建立起各项工作制度,做好专家组成员的遴选工作,将思想好、服务意识强、业务精、实践经验丰富、身体健康的中青年骨干纳入进来,使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成为当地具有权威性的农牧业专家咨询机构,真正做到能热心为农牧民群众服务,又能服好务,及时解决农牧民在生产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要加强本级农牧科技数据库的建设,将当地一些常见技术性问题的解决方案收入进去,同时将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实际解决问题的有效方法整理后及时补充进去,不断丰富农牧科技数据库的内容,充分发挥现代信息处理设备、技术的作用,提高为农牧民群众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通过各级专家组的有效工作,促进农畜产品质量和产量的提高。
六、大力支持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工作
各级农牧技术推广部门要大力支持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组建工作,在工作时间安排、交通和通讯工具的使用等方面给予有力支持。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组建以后,各级农牧主管部门和专家所在单位,通过建立激励机制,鼓励科技人员到生产第一线为农牧民群众服务,对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七、其他事项
建立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综合性地为农牧民提供科技服务,是在以往科技推广工作基础上的综合,涉及种植业、养殖业、水产业、农机等各个推广部门,因此要做好各方面的协调工作,保证做到有问必答,满足农牧民群众在科技方面的需求。各级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成员要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工作水平。
各地区、各单位将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的组建工作,务必于11月10日以前完成,相关的规章制度要抓紧制定,使农牧科技专家咨询组尽快投入工作。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报省农牧业市场信息中心。
本通知中的相关事宜,请各地区、各单位直接与省农牧业市场信息中心联系。
二○○六年十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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