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并于2007年7月1日起施行。财政部制定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并于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法律,各省份制定效应的实施意见和细则。重庆在2011年3月25日的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以指导重庆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