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起,中央逐步开展生猪良种补贴。我市自2007年下半年开始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对项目区县内使用符合规定的良种猪精液开展人工授精的母猪养殖场进行补贴。补贴范围由2007年的6各区县增加到2013年的17个区县,补贴能繁母猪数量由26万头增加至57万头。根据《2013年重庆市生猪良种补贴项目实施方案》,2013年重庆市生猪良种补贴标准按每头能繁母猪每年使用4份精液,每份精液补贴10元,每头能繁母猪每年补贴4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