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年全家外出的农户,无论其承包土地是否荒芜,《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仍然颁发给原承包农户。村组集体经济组织要积极与承包农户或其委托耕种农户联系,如果原承包农户自愿放弃承包土地,发包方收回后作为机动地或另行发包;如果承包农户仍需继续承包,短期内又无力耕种,要动员其将承包土地流转给具有耕种能力的农户代耕,流转时要注意按政策要求完善手续。如果外出农户没有参加二轮土地延包,现在返乡要求承包土地的,要区别不同情况妥善处理。如果该农户的户口仍在原地,原则上应同意继续参加土地承包,有条件的应在集体机动地中调剂解决,没有机动地的可通过土地流转等方式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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