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前情况看,我区两田制大约有3种情况,一种是原来为平衡农民负担而实行的动帐不动地或均田到户形式的两田制。对这种情况情况的两田制,如果承包田是按人均分的,就将承包田和口粮田合二为一,确权到户进行延包,如果承包田是按户均分的,在遵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按人进行调整。另一种是实行口粮田按人分配、责任田招标承包。对这种情况,如果招标承包责任田没有签订书面合同、没有规定具体承包期或规定期限已到期,则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均分到户,对于签订书面承包合同且合同不到期情况,村委会要慎重拿出具体方案,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区经管局审批后再实施。第三种是随意收回部分承包地高价发包。对于一次性将承包费收齐的村,要将自土地调整到位后的承包费全额退还原承包人,确实没有能力退还的,要经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其他补偿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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