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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打车难 管理部门没有相关收费标准不提倡拼车
时间:2011-06-07 09:18:19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李煜



近日,记者遭遇“被拼车”,一位的哥向记者透露,为了方便市民在高峰期打车,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允许“顺道拼车”。两人乘车方向一致,下车付费时,首先下车的乘客,只需付原车价的60%钱款。另外一位乘客,只用付原车价80%的钱款。记者从物价、客运管理两部门了解到,多年前出台的“合乘收费标准”早已失效。由于没有相关的收费标准等,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并不提倡拼车。

◎出租车司机客运管理处发短信允许拼车

6月2日晚8时许,郑州市农业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记者拦下一辆桑塔纳出租车。车向前走了不到10米,见到路口有两个等车的乘客,司机急忙刹车,问:“你们去哪儿?”“儿童医院。”对方说。

“正好顺路,上来吧。”司机说。

“师傅,你拉他们,得征求我的意见吧。”记者与该司机调侃道。“姑娘,拼车能省你的钱。前几天,我手机上收到客运管理处发的信息,说是允许拼车。”司机认真地向记者介绍起拼车的规定,“两个人乘车路线相同,不管是谁先上的车,下车时,先下的那个,只需要付原价的60%;后下的,只用掏原车费的80%;如果一起下,各付原价的60%。”

昨日,记者随机采访了一些市民,不少人表示:出租车司机太黑,虽然是拼车,但对每个乘客基本都按全价收费。

“在火车站,拼车现象最常见了。不拼车,司机根本就不拉你。而且,就算是两个人一起拼,下车的时候,俩人都得付全价。”经常出差的市民刘先生对拼车收费颇有意见。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机说,如果按六折收费,多赚不了几个钱,送这个送那个的很麻烦,还不如单独拉一趟人后再去拉人。“反正高峰期我们生意很好,不愁拉不到人”。

◎管理部门因无收费标准不提倡拼车

据了解,早在1994年,郑州市物价局就出台过“合乘收费”标准,当时出台的《关于调整市区出租汽车租价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合乘里程部分,按六折收费;若同乘同下,各收一半。

“17年前出台的出租车‘合乘收费’标准,在此后多次修订的出租车收费法规中都没有再提,实际上已经作废了。目前对于‘合乘收费’,暂时没有相关标准。”郑州市物价局一位工作人员说。

郑州市客运管理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根据2005年修订的《郑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只有在恶劣天气下才允许拼车,但前提是征得第一乘客的同意。“合乘收费”标准,在没有新条例出台前,原则上参照1994年的规定执行。合乘里程部分,按六折收费。举例来说,打表价格为10元,如果同乘同下,以两人算每人应该付5元;如果一人先下时计价器显示10元,后下的人12元,则先下的人付6元,后下的人付同乘里程的6元+剩下里程的2元为8元,出租车司机一共收取14元。

“在实际操作中,合乘收费很容易因车费问题发生纠纷,还存在安全等因素,特别是目前没有相关收费标准,所以我们不提倡出租车司机同向拼车,更没有给司机发允许在高峰期拼车的信息。”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司机提出拼车,乘客完全可以拒绝,遇到不合理收费时,可拨打0371-67189900投诉。 编辑:李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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