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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太阳能中标企业确认备案通知
时间:2009-12-23 08:57:11来源:中国三农资讯网作者:杨思语
    各太阳能热水器在陕中标企业:   根据商务部《关于请补充推荐家电下乡销售企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电[2009]0809号)和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补充申报家电下乡销售企业的通知》(陕家电发[2009]10号)文件精神,现将太阳能热水器在陕中标企业确认备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认备案方法   1、中标企业指《商务部、财政部太阳能热水器项目招标结果公示》(招标编号:0714-EMTC-3303/1)中标陕西省区域的全国太阳能热水器生产企业;   2、中标企业须向陕西省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工作方案及销售、维修网点情况说明等材料,并经确认后持确认文件到县级商务部门进行销售网点备案。   二、确认备案程序   (一)省级确认提交材料:   1、申请报告;   2、企业情况简介(包括在陕销售和网点情况);   3、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 家电下乡工作方案。包括组织领导机构(总部、陕西两级领导姓名、职务、电话)、宣传促销措施、网络建设措施、网点管理制度、销售服务措施等5部分;   5、企业在陕销售网点和维修服务网点明细表;   6、中标企业与商务厅签定的销售责任书和承诺书。   (二)县级商务部门备案程序:   1、网点备案由中标销售企业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到所在县级商务主管部门登记备案,不得由销售网点自行备案;   2、销售网点必须需符合《家电下乡操作细则》、《陕西省家电下乡实施方案》中有关网点的基本条件;   3、提交材料:中标企业营业执照、备案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中标企业与拟备案网点签订的加盟协议书或授权书等4份证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防止重复备案,同时需提供网点营业执照原件,以及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确认文件、销售网点备案登记表、网点配备专业安装和维修人员证明。   三、工作要求   1、企业必须如实准确提供材料,省级确认截止时间为2009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办理确认事宜;   2、省级备案材料按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附目录)报省家电下乡工和领导小组办公室。地址:西安市和平路116号金鼎大厦602室(省商务厅市场建设处)   联系人:文 俊 电话:8729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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