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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喀喇沁旗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
时间:2004-05-11 00:00:00来源:作者:

         一、供销社基本情况和改革现状 
    喀喇沁旗供销社下设15个基层供销社,4个专业公司(烟叶产销公司、蚕业公司、土畜产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生产资料股份有限责任公司)、一个烟叶烤厂、一个缫丝厂(在建)。2003年末,全系统资产总值1.2亿元,其中县以上6439万元,基层社5561万元。历史包袱900万元。 
    全旗供销企业经过多年来的不断改革完善,基本上实现了经营主体多元化,完成了由单一所有所制向股份制的改造。自1997年以来,旗联社分三批对所属三级公司和基层社的经营体制进行了全面改革。对资不抵债的三级公司进行了破产重组或撤销,甩掉包袱2206万元,撤销三级公司(厂)5个,并根据农村产业化发展要求新建蚕业公司、烟叶复烤厂、缫丝厂各一个。基层供销社由18个调整为15个,902名职工置换了职工身份,同时对58个边小微亏经营网点和部分不良资产进行了公开拍卖。这些改革举措,使供销系统各企业资产配置不断优化,网点布局日益合理,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历史包袱逐年减轻。现在,各基层供销社和三级公司全部实行了股份制,参股职工181人,参股资金451万元,70%以上职工为烤烟、桑蚕生产技术骨干,实现了减员增效,转变职能,把供销工作的重点转移到了为“三农”服务上。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充分发挥旗联社在发展农村商品流通现代化,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统筹城乡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为目标,坚持为“三农”服务的宗旨,彻底转变联合社职能,不断完善农村社区经营网络,扩大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基础和群众基础,加快全旗供销企业的发展步伐。 
    (一)加快旗联社机关改革,强化服务职能 
一是优化队伍结构,实行竞争上岗。二是整合科室,强化管理和服务职能。旗社机关改革后,主要职能为指导和协调各基层社、公司、厂,大力发展农村商品生产,发展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开发农副产品加工企业,组建多种形式的农村经济联合体,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和工业品连锁经营,对各企业经营管理进行指导调控。旗社机关经费列入旗财政预算,由旗财政全额拨付。 
    (二)加快基层企业改造,构建新型的经济联合体。 
总的思路,就是把三级公司(厂)和基层社溶为一体,以公司、厂为龙头,以基层社为载体,以广大农民为主体,走公司连基层社、基层社联农户(基地)的路子,以烟叶复烤厂为龙头,建立烤烟专业合作社5个;以缫丝厂为龙头,建立桑蚕专业合作社14个;以生产资料公司为龙头开展生产资料连锁经营,建连锁店10个;以锦山的中心商场为主体开展工业品连锁经营,建连锁店4个。 
    (三)明晰产权关系,理顺管理体制 
    1、改革后全系统各企业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旗联社统一管理调控。各企业法人代表由旗联社聘任,副职由法人代表推荐,旗联社把关并由股东大会通过。 
    2、各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依据《企业章程》行使所赋予的各项权利。旗联社在各企业的股权配置不低于51%。 
    3、基层社、公司、厂所有的固定资产和经营设施归联社所有。 
    4、旗联社对各企业的税后利润,分红后统一安排使用。各企业提取的折旧费由旗联统筹支配。 
    三、改革的时间安排 
    旗联社机关改革,要在2004年4月末之前完成;生产资料和工业品连锁店在6月末前完成;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在9月末前完成;桑蚕生产专业合作社分三年完成,2004年在条件成熟的乡镇建成4个。 
    四、加强领导,保证质量 
    为确保这次改革顺利进行,旗联社成立改革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杜信任组长。各科室、各企业都要按照旗联社的安排部署,积极配合,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敢于创新,保质保量地把这次改革工作抓好,实现预期目标。 
                                二00四年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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