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供销合作社、团委,总社各直属企事业单位:
自2003年以来,各级供销合作社及所属单位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及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三届四次理事会精神,以加强行业文明建设、创优质服务为核心,继续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取得了可喜成绩,涌现出一批弘扬良好职业道德、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集体。为进一步推动青年文明号活动向纵深发展,激励更多的青年踊跃投身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经过对各地申报的候选单位严格考核和集中公示,总社和共青团中央决定,命名天津市宁河县家乐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收银部等10个青年集体、继续认定北京市京北大世界商贸集团家电商场通信器材组等108个青年集体为2003年度全国青年文明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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