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改革现状
(一)基本情况
1、机构。武鸣县供销社始建于建国之初,目前全系统拥有独立核算单位22家,其中社属企业9家,基层社13家。现有经营服务网点387个,其中农资供应148个,农副产品收购9个,废旧物资回收7个,日用工业品销售223个。
2、人员。全系统职工总数1162人,其中在册职工611人,离退休人员551人(其中离休人员10人)。此外,由企业负担工资费用的50年代精简下放人员41人,职工遗属扶养16人。
3、资产、负债。到2003年底止,全系统资产总额8390.27万元,其中:不良资产2421.54万元。固定资产原值3745.44万元,评估值5581.83万元,其中已抵押资产3323.39万元,未抵押资产2258.44万元。负债总额10124.89万元,资产负债率120.67%。全系统债权2895.65万元,其中良性债权639.28万元,预计不可收回债权2256.37万元。债务总额10124.89万元,其中银行借款本息1070.79万元,长城公司债务2451.80万元,应兑付未兑付社员股金1191.52万元,社员股金兑付专项贷款2490.64万元,其他债务3249.32万元。
4、经营状况。现有直属企业9家,但目前仍然正常开展经营业务的仅3家,其余6家主营业务已基本丧失,处于歇业、半歇业状态,靠收取少量租金勉强维持。基层社主要采取柜台、门店承包经营或租赁方式经营,经营业务不断萎缩,阵地逐年缩小,承包金、租金收入逐年减少,企业难以为继。2003年全系统经营收入7650.58万元。
(二)近年来改革进展情况
近年来,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县联社在深化改革,体制创新方面作了不少尝试,取得了实质性进展,为今后的改革与发展打下了一定的基础。
一是劳动用工制度改革取得局部突破。从1998年至2003年底,根据企业实际需要,共解除劳动合同、解聘、置换身份职工625人,减轻了企业负担。管理人员从1998年的158人压缩到目前的80人,减少了管理费开支。
二是盘活资产,处置债务成效明显。全系统变现资产377.12万元用于归还债务,并采取“以资抵债”形式解决银行债务问题,共有5个单位实行“以资抵债”总额754.53万元。
三是社员股金清理整顿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下,通过举债和变现资产,筹集资金兑付股金,全系统社员股金余额从1998年初的6142.82万元减少到目前的1191.52万元,维护了社会稳定。
四是扭亏增盈取得可喜成绩。全系统抓住县委、县政府从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的机遇,积极搞好桑蚕茧、烟花爆竹、废旧物资回收等归口经营工作,购销总额逐年回升,经济效益逐年好转,剔除历史挂账因素,2003年结束连续多年亏损的局面,一举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利润55.83万元。
五是以现代经营方式改造传统经营网络初见成效。县农资总公司引进连锁经营方式,在县城和乡镇创办了7个农资连锁店,统一购进、统一配送、统一价格、统一管理,取得了较好效果,农资销售占全县农资销售量的80%以上,经济效益可观。工业品供销公司按照连锁超市的模式办超市和连锁店,与区内外12家厂商建立合作关系,实行总代理、总经销等经营方式,市场占有率不断提高。
六是迈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助农增收的坚实步伐。组建县茧丝公司,并以该企业为龙头,搞好全县的桑蚕茧收购、加工、销售工作,达到了财政增长、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的目的。利用县农资公司现有仓库改建成上规模的农资专业市场,促进了农资销售。创建各类专业合作社26个,形成服务范围遍及全县16个乡镇,品种包括蔬菜、桑蚕茧种植的专业合作社网络,入社农户达3580家,发动农民种桑养蚕1万亩,蔬菜5000多亩,为农民增收520多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1、机制不活,体制不顺。由于产权制度改革滞后,产权不清晰,权责不明确,管理不科学,导致企业缺乏活力,运行效益低下,难以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立足。
2、经营管理水平低。门店、柜组承包经营后,以包代管,满足于收取承包金或租金,安于现状,不求进取。
3、经营方式落后。简单地将各个网点化整为零,承包给职工经营,各自为战,力量分散, 形不成合力。不适应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要求。
4、历史包袱沉重。到2004年1月底,全系统资产总额为8368.45万元,其中不良资产占2423.81万元,负债总额为10120.63万元,累计亏损4712.10万元。全系统目前尚有611名职工未置换身份,需要补偿金近500万元。由于部分企业基本处于歇业半歇业状态,欠发职工工资、补贴以及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总计达84.21万元。加上资产难变现,债权债务处置难度很大,改革成本筹集难度大。
二、改革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供销合作社工作重要批示为指导,按照自治区党委八届四次全会的部署,坚持“为农服务、助农增收”的宗旨,坚持社企分开、开放办社的原则,以创新体制、转换机制为手段,强化县联社职能作用、创新基层社和社属企业的机制,增强活力,提高竞争力,探索合作制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以完善服务功能、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为农服务实力为目的,采取综合措施,深化县级供销合作社改革,使其适应市场经济规律和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真正成为党和政府加强与农民群众密切联系的桥梁和纽带,在服务“三农”和助农增收,促进县域经济发 展中发挥更大作用,做出积极的贡献。
三、改革的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以“三个有利于”为标准,大胆试验,逐步规范的原则;二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的原则;三是坚持突出重点,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四是坚持立足发展,确保稳定原则;五是坚持扎根农村,高举合作制旗帜,服务“三农”的原则。
四、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目标
在对全员实行身份置换,保留原企业牌子的基础上,坚持合作制不变,对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组建新的公司,实现新的公司与旧的企业剥离。通过改革,创新供销社的体制,增强活力,积极参与农业“三大体系”建设和农业产业化经营,服务“三农”,助农增收,提高效益,壮大实力;逐步使县联社机关事业管理化,社有资产运作基金化;直属企业股份化,经营管理法人治理化,职工雇员化;基层社合作化,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市场化,人员社会化。从而,真正打造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新型供销合作社,并力争较短时间,实现以下改革目标:
(一)理顺劳动关系,置换职工身份,通过改革劳动用工制度,全员置换身份,实现直属企业和基层社职工身份社会化、劳动用工市场化,形成职工能进能出的机制。
(二)理顺政社、社企关系,转换县联社职能,建设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加强搞好服务“三农”工作,开创发展合作经济事业的新局面。
(三)理顺债权债务关系,逐步减债卸压,促使社有企业、基层社逐步走上良性发展的轨道。
(四)全面推进县联社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创新社有企业经营机制,对直属企业进行战略性调整重组和股份制改造,提高整体素质。
(五)重新整合资源,形成县基联动,全面改造传统的经营服务网络,构建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全面推进基层社体制创新,在构建农村综合服务体系、生产资料供应体系、农产品购销体系、现代商品流通体系以及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六)依托供销合作社兴办专业合作社得到更大发展,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农户,生产的组织化、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水平有较大提高,增收速度加快。
五、改革工作的步骤
(一)成立机构,明确职责。县联社成立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各企业、基层社也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负责改革的领导工作。县联社抽调工作责任心强、熟悉供销合作社情况、掌握改革基本方法的干部,组成若干个改革指导小组,深入企业、基层社具体帮助搞好改革工作。
(二)清产核资,摸清家底。委托中介机构,依照有关法规政策以及总社颁布的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各所属企业、基层社进行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对其资产、债务以及经营性、政策性亏损挂帐进行全面清理核实,为全面推进改革做好充分的准备。
(三)学习文件,拟定方案。各单位在清产核资、资产评估和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拟定适合自身实际的改革实施方案,经职代会或职工大会通过后,报县联社改革领导小组审批实施。
(四)分类指导,组织实施。在充分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争取职工的支持配合,妥善处置债权债务,盘活存量资产,筹集改革成本的基础上,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依法依规全面推进改革转制,做到各项改革措施力求彻底到位,各种手续力求规范齐全,不留后遗症。
全系统各社有企业、基层社的改制工作,原则上要求于今年6月底前完成。
六、改革的具体措施
(一)基本措施
实行县社直属企业和基层社职工全员身份置换。现有各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的全体干部职工,实行全员解除旧劳动关系,全员置换身份。
(二)县联社、直属企业和基层社的改革
1、按照理顺关系,明确职能,核定机构人员编制、落实经费的思路,推进县联社机构改革。
(1)县联社按照政社分开的原则,承担政府委托的任务,行使政府授权的某些职能,列席政府的有关会议,接受政府依照法律和政策进行指导、协调、扶持和监督。参照政府机构改革的有关政策精简机构,使用事业编制,核定人员编制15人,所需经费(含离退休人员费用)列入县财政预算,不再向所办企业提取管理费。
(2)县联社既是上级社的成员单位,同时又是基层社的联合组织及代表,担负着对基层社进行指导、协调、监督和服务,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的权利和对本县供销合作事业发展基金管理职能,承担领办承办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产品行业协会的任务,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依法维护合作经济组织和城乡社员群众的利益。
2、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社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推进直属企业产权制度改革。
(1)通过推进改革转制,促使社有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不断增强内在生机与活力。
(2)在改革过程中,按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投资主体多元化的原则,以明晰产权为核心,对社有企业实行战略性改组和调整,以净资产为纽带,并积极吸收社会资本重组为有限责任公司,并按照《公司法》规范运作。以农资供应、农产品加工和购销、日用消费品零售、烟花爆竹经营、废旧物资回收5个主导经营项目为主线,进行资源整合,以龙头公司作牵引建立上下贯通,纵横交错,统一管理,自成一体的农资、农产品、日用消费品、烟花爆竹、物资回收5大经营网络体系。
(3)本着合理的布局,统筹规划,以现代经营业态进行改造整合,集中财力、物力和人力,重点抓好龙头企业建设,形成龙头带动的态势,促进基层社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供销社系统的整体素质和经济效益。
3、按照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终端和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方向,推进基层社体制转换。
(1)坚持基层社母体的合作制原则不动摇。基层社可以探索多种合作经济组织建设形式,比如建立监事会、理事会制度或设立社务管理委员会等,但基层社母体的合作制原则不能改变,要把主要精力放在领办专业合作社和实施对社有资产的运营上。在此前提下,基层社所办实体如门店、厂场、加工等,可以实行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但与基层社之间的关系也要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2)县基联动,整体设计,打造农村现代商品流通网络。重新调整各基层社的农资销售门店、工业品零售门店、农产品收购门店,烟花爆竹定点销售点、废旧物资回收站。并采取连锁、代理、加盟等现代经营方式加入相应的县级龙头公司,或将资产经评估后作为股份加入龙头公司,分别作为县联社龙头公司向乡镇一级延伸的网点。以领办专业合作社和参与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大力扶持发展桑蚕茧、蔬菜等大宗农副产品,形成“县公司+专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新格局,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的专业化、市场化、规模化水平。通过整体改革,使原本分散孤立的基层社网点转变成为农村流通现代网络的终端,发挥联合群体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扩大市场份额。
(3)适应农村中心城镇建设的要求,通过“小社并大社”或“撤社留店”等形式,努力优化县域基层社布局,加快按照经济区域调整基层社建制的步伐和抓好村级综合服务社(站)的建设。
(4)遵循合作经济组织教育原则,广泛开展对专业合作社社员的科技知识培训,并努力壮大农民经纪人队伍,充分发挥在搞活农产品流通,促进县域经济发展中的应有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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