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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静海县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方案(试点方案之四十七)
时间:2004-06-04 00:00:00来源:作者:

       一、基本情况 
  (一)机构和人员情况 
    供销社系统共有27个独立核算单位,其中县直公司、厂20个,基层社7个;干部职工1794人,其中在岗职工1442人;离退休干部1679人,供销社机关设有6个科(室),现有在编干部职工32人。 
    (二)资产情况 
  资产总额为5.46亿元, 其中固定资产1.87亿元, 流动资产2.31亿元,无形资产1.16亿元,长期投资0.12亿元。 
  (三)经营设施及生产经营情况 
  全系统经营门店520个,其中大、中型综合性商场12个,经营场地面积7.5万平方米。连锁店、站124个,经营面积3万平方米。旧物、家具等专业市场5个,经营面积5.5万平方米。社办工业厂7个,其中,中国名牌产品“天立独流保健醋”经过7次较大规模的改造,年生产经营规模已达3.3万吨;天津市名牌产品“绞股兰保健白酒”通过吸引民营资本不断加大投入,使其年生产经营规模达到1000吨。不断发展壮大的社办工业,成为供销社经济的半壁江山。2000年到2003年底,全系统经营总额由4.2亿元,增至7.0015亿元,增幅66.7%;实现利税由840万元,增至1950万元,增幅132.14%;资产负债率由57.12%降至47.61%,下降了9.5个百分点。 
  (四)改革进展情况。为了从根本上消除体制性障碍,加快供销社发展,从2002年初开始,县供销社从产权制度改革入手,对所属企业进行改革。截止2003年底,共有2876名职工置换了身份,一次性安置职工1170人,解除劳动关系1706人,发放经济补偿金2800万元、失业金600万元。基层供销社采取“撤社留点”的方法进行按经济区建社,由原来的19个撤并为7个。县直10个改制企业建立了新的有限责任公司,实行了股份制。在此基础上县供销社以县直百货、农资、煤炭、医药、盐业五个有限公司为龙头,以开拓农村市场为目标,大力整合农村经营网络。到2003年底,农村连锁店、站已建成124个,其中百货连锁店54个,农资连锁直销站15个,煤炭连锁直销站15个,药品连锁店10个,碘盐专供店30个。连锁营业总面积近3万平方米,全年连锁经营额实现5000多万元。 
  二、供销社改革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针,坚持为“三农”服务办社宗旨,以体制创新、经营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为重点,实行社企分开,实现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业管理更快提升;强力推进“引资兴社”战略,实现利用外资、民资改造传统企业,体制机制创造更强活力;强力推进“五百工程”建设,加快农村连锁网络建设,载体建设展示更新面貌;加大“开放办社”力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构筑供销社发展联合更高平台;加快龙头企业发展,大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把供销社办成农民群众真正的合作经济组织。 
  (二)基本原则:一是坚持“三个有利于”的标准,不求所有,但求所得,鼓励社有企业中的社有资本逐步有序退出,实现社有资本多元化,最终实现民营化。二是开放办社,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加入供销社队伍,最大限度地扩大供销社经济规模。三是创新经营机制,鼓励企业经营管理层控股、经营者持大股、职工自愿参股;四是社企分开,保护出资人和债权人合法权益,确保社有资产不流失;五是坚持改革与维护稳定相结合,做到企业改制到位,职工安置到位。 
    三、改革的内容及要达到的目标 
  (一)实行社企分开。供销社不仅是集体所有制经济,也是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其社有资产是几十年来在农民和职工入股的基础上,逐步形成和积累起来的,性质比较特殊。根据中共中央中发(1995) 5号和国务院国发(1999)5号文件精神供销社要统一行使社有资产管理权,对社有资产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的权利,采取授权经营等方式,实现社有资产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天津市政府《批转市体改委等六部门关于解决我市供销合作社经费问题意见的通知》津政发[2000]45号精神,文件要求:“区县供销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根据区县实际情况,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统一核定。区、县供销社机关所需经费由所在区、县财政核拨。”根据天津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区、县供销合作社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津编二字[2000]25号文件精神,核定静海县供销社事业编制20-22名,内设科室3-4个,所需人员经费由县财政解决。如果目前县财政有困难,可以确定政策,经费由企业自行解决,待县财政有能力后再核拨。对现有超编人员,县社将在今年年底以前完成分流任务,实现供销社机关经费列入同级财政的目标。县供销社机关46名离退休人员(其中:副处级以上离退休干部13人,科级退休干部19人,一般退休干部14人)已全部纳入社会养老统筹,仍维持现行渠道,其离退休费标准与党政机关离退休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补齐。现有内退人员28名,待正式办理退休手续后,其退休费与党政机关退休费标准的差额部分由县财政补齐。 
  (三)实施“引资兴社”战略。把引进外资作为供销社体制改革的重点,吸引外资改造传统零售业、现代物流配送和社办工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投资领域的新突破。重点搞好三个企业改造:一是天立独流老醋10万吨扩建工程项目。投入5000万元,新建一座年生产能力3万吨的现代化生产车间,该项目从今年下半年开始筹建,到2005年建成投产。同时,立足于做大做强企业的目的,从现在开始运作,到2006年实现包装上市,通过上市融资进一步扩大生产规模,将年生产能力从6万吨发展到8.5万吨。到2010年天立独流老醋的年生产能力要由今年的3万吨以上,增加到10万吨。二是抓好百货有限公司与北京物美集团的合资合作项目。双方采取系统整建制合作的方式,百货有限公司以净资产做为投资,物美集团以现金形式进行投资,双方共同组建新的有限责任公司。通过合资合作进一步做大做强百货零售业。三是绞股兰酒业有限公司与津酒集团合资项目。要通过合资合作、引进名牌的方式,引资2000万元到县开发区建厂,其中绞股兰酒业负责征用土地100亩,对方投入设备、品牌和部分流动资金。投产后年产量将达到10000吨。其他供销社企业也要通过这种方法,引进更加灵活开放的新体制、新机制,吸引更多的国内外企业参股、控股社有企业,实现利用内资、外资改造社有企业的新突破。 
  (四) 构筑五百工程建设,打造农村连锁网络。以县供销社百货有限公司、生产资料公司、燃料有限公司、联海医药公司、盐业公司为龙头,以基层社现有门店为依托,从2003年起至2007年,利用五年时间,在全县乡镇及周边地区以现代流通方式,发展连锁经营网络500家,其中2004年累计发展210个,2005年达到320个,2006年达到430个,2007年达到500个,连锁经营规模达到2个亿。 
  (五)实行开放办社,积极拓展发展空间。吸引的主要对象和方法为:凡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种合作经济组织,并且承认供销合作社社章,遵守合作制原则,维护合作者利益,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的,均可申请加入供销合作社。新加入的经济组织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实体,独立承担债权债务和民事纠纷。入社后供销合作社利用经营、管理、货源、渠道、信息、政策、信誉等方面的优势,为合作经济组织提供各种服务,帮助搞好组织建设。从今年开始,县社每年要发展一批合作经济组织入社,通过五年的努力使新入社经济组织发展到30个,推动供销合作经济的全面发展。 
  (六)强力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紧紧抓住我县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的机遇,大力发展以农产品深加工为切入点的加工型龙头企业。一是以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和绞股兰酒业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粮食基地,到2006年发展粮食基地12万亩,年转化粮食3000万公斤;二是以静宏棉花有限公司为龙头发展棉花基地,到2006年发展棉花基地15万 亩,年转化籽棉3000万公斤;三是以南原酱菜厂为龙头发展蔬菜基地,到2006年发展蔬菜基地2000亩,年转化蔬菜500万公斤。同时,把信息服务作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工作来抓,建立有利于农产品生产、储存、加工、营销的信息网络,改善农产品生产与市场脱节的状况,把千家万户农民的小生产引入到千变万化的大市场,搞活农产品流通。 
  四、综合改革的保证措施  
  (一)加强领导,促进综合改革健康有序进行。为搞好静海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社成立供销社综合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专门班子负责改革工作,各基层企业也组成相应工作领导小组,上下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分工负责,确保完成改革任务。同时,县社党委把改革成效作为考核工作的重要内容和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保证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统一规划、任务分解、分级负责、分头落实。试点方案经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和静海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县社党委、管委将根据试点方案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及主要内容及目标,狠抓落实,确保按照时间表完成。每年年终同单位责任目标一并考核,实行奖惩。  
  (三)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统一思想认识。运用各种形式,大力开展供销社综合改革与发展的舆论宣传,增强全系统干部职工改革意识,创造有利于综合改革的舆论环境,使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参与、投身到改革中去,从旧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树立创新理念,凡是国家未明令禁止的事都可以大胆地试、大胆地闯、大胆地干,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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