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精神,探索县级供销社体制创新路子,根据全国总社《关于建立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供销合字〔2003〕5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市供销社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瑞安是“温州模式”的主要发祥地,流通领域的变革对供销社传统体制的冲击尤甚。针对供销社企业经营业务退化、企业管理弱化、经济循环恶化等问题,1999年,市社在全系统推行了以“职工身份全员转换、社有资产全面重组”为主要内容的改制改革,统一政策、统一办法、统一时间,至2001年底全系统9家直属企业、9家基层供销社全面完成了改制改革,新组建了22家股份制企业。按照服务农业块状经济和农村城市化发展的需要,调整基层社的建制,组建了4家中心供销社。
根据市府“三定”方案,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市联社)由瑞安市人民政府领导,核定事业编制21名。与“三定”方案相配套,将瑞安市供销企业总公司更名为瑞安市供销社资产投资公司,具体负责市联社本社社有经营性资产的营运,承担保值增值的责任,注册资本从1000万元扩大到2087万元。为加强社有资产管理,进一步理顺市基二级管理体制,成立了市供销社会计核算中心,统一核算所属全资企业的会计事项。运用供销社会计核算中心和市供销社资产投资公司营运功能,对改制后基层社剩余资产实施了保留所有权、统一管理权、集中营运权的运作方式,从而强化了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全程监督。为进一步探索新形势下开放办社新途径,经过深入调研发动,联合农村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在浙江省率先创办了农村合作经济联合社(以下简称农联社)。农联社的创办,拓宽了供销社发展的路子,扩大了供销社发展的空间。
瑞安市供销社的改革走在了温州市供销社系统改革的前列。1999年、2000年市联社连续两年被瑞安市人民政府授予综合改革试点先进单位;2002年、2003年被省供销社评为先进单位;2003年被总社和省社分别列为县级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单位和县级供销社体制创新试点单位。
二、总体思路与改革目标
改革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为农服务的办社宗旨,紧紧围绕“四项改造”和“三社一化”建设,按照县域经济发展的要求,通过开放办社和资源整合,创新供销社的组织体制、经营机制、服务功能和营销网络,努力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统筹城乡经济发展、建设农村小康社会中更好地发挥供销社的作用。
改革的目标是:在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使供销社成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重要部分的总目标指引下,切实加强基层社建设,建立起基本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新的基层社组织网络;进一步明确市联社的性质和职能,争取公共财政对供销合作事业更大的支持;做大做强农联社,并与市联社实行“二牌一体”,逐步承接政府机构改革后分离出来的社会职能,统领全市各类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改革和发展,到2008年末,力争全市供销社系统购销总额突破10亿元,实现供销社经济的全面发展。
三、改革的主要任务和主要内容
(一)深化改革,创新供销社组织体制
1、进一步落实市联社体制定位。市联社是直属市人民政府领导的事业单位,根据瑞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瑞安市供销合作社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瑞政办〔2003〕19号)精神,在已确定“三定”方案的基础上,按照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温政办〔2003〕145号文件精神,要进一步明确职责,扩大功能,使之成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综合服务管理机构,同时,为体现公共财政对合作事业的支持,争取增加财政经费贴补,以促进综合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
2、发展壮大农联社。始终以组织创新推动开放办社,把农联社作为改造供销社,再造新功能的重要载体,进一步组织、联合、吸纳各种形式和各种类型的合作经济组织及其他涉农组织加入,为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搭建服务平台。全面开展信息、科技、信用、担保、购销和政策等“五大服务”,增强和完善农联社的综合服务功能。注重吸收农业龙头企业加入农联社,实行强强联合,扩大合作范围。增资扩股,努力增强农联社的经济实力,提升服务“三农”的层次和水平。
3、实行农联社与市联社的“两牌一体”。通过社有资本引导,促进农联社的不断发展,逐步实现与市联社的全面融合,完成组织机构、行业管理、信息网络、技物服务、农业保障等五大体系的整合对接,实现市联社与农联社优势互补、相互促进。健全农联社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推进社员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民主决策,体现合作经济组织的特性,努力办成代表农民利益、连接政府的新型合作经济联合组织。同时创造条件,积极争取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逐步承接政府职能转变后分离出来的一部份社会职能,包括政府支农、扶农政策的具体落实和具体运作。
4、进一步深化基层社改革。按照“企业主体市场化、经营业态连锁化、为农服务社会化”的思路,把中心社改造为社有资本控股或相对控股、骨干参股、职工持股的股份制或股份合作制的市场竞争主体。依托现有的4个中心基层社,按照产业化和专业化的要求,延伸经营服务网络,重组一批基层社分社,促进为农服务各项经营业务的开展。
(二)优化企业股权结构,创新供销社经营机制
1、优化企业股权结构,进一步办好社属企业。对烟花爆竹、农资、物资回收利用等重要企业,通过多持股和控大股,增强社有资本的控制力,努力提高经营规模和经济实力。重点扶持、积极引导改制企业浙南供销物资公司组建规范化的股份公司,促其发展再上新台阶。适应竞争激烈的地方特点,引入民营机制,调动和发挥经营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坚持开放办社,吸纳各类有意加入供销社的其他企业和组织,拓展供销社经营范围和服务领域,扩大供销社经济总量。
2、实行“双挂钩”,创新分配机制。一是市联社机关工资总额与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挂钩,建立机关干部与社有资产利益直接、关系密切的机制;二是机关干部的工资与工作业绩挂钩,以岗位责任为基础,结合机关工作人员互评及各中心社、参股公司、骨干企业负责人的评议意见,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业绩进行量化,并将量化后的分数与效益工资挂钩,打破干好干坏一个样的分配制度,形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机制,充分调动机关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实施社有资产营运主体的股份制改造。按照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股份制是公有制主要实现形式的要求,着眼于有利于提高社有资产的营运活力,有利于供销社的发展,有利于更好地为“三农”服务,积极争取上级社及瑞安市委、市府的支持,对市供销社资产投资公司实施股份制改造,打破社有资本单极所有、单一主体的产权模式,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创新社有资产经营机制,加快经济发展步伐。
(三)围绕回归“三农”,创新供销社服务功能
1、建设瑞安市农贸城。按照政府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形成以“销区市场为主、产区市场为辅、现代物流为主、传统交易为辅”的经营格局,按照配套温州、辐射闽东的区域定位,构造集散、辐射、服务三大功能,投资兴办瑞安农贸城,充分发挥其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及带领农民进入大市场中的作用。市场建设注重多元化投入、企业化运作、规范化管理、人性化服务,努力办成现代化的农产品物流中心和交易中心。具体的工作进度:2004年完成旧村拆迁、土地征用与相关政策的处理工作,力争启动工程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3000万元。2005年完成主体工程,力争试营业。2006年正式营业,到2008年交易额达20亿元以上。
2、培育和发展农业加工龙头企业。继续培育市绿洲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发挥其内联茶叶生产基地,外联国内、国外两个市场的优势,为茶农提供科技信息及茶叶加工、销售服务,帮助茶农增收。同时围绕我市主导产业,注重科技进步,选择有发展前途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进行重点改造与扶持,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
3、继续大力发展合作经济组织。按照“发展、完善、提高”的要求,围绕主导产业、特色产业或产品,以市场为导向,利用供销社资产、设施、资金、经营、人才等方面优势,引导农村种养大户、加工大户、运销大户和各类能人,共同组织和发展以专业合作社为主的各类合作经济组织,到2008年供销社领办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达到30家以上。同时进一步完善农村专业合作社的内部运行机制,做好“二次返利”,真正体现风险共担、利益共享、民主管理的办社原则,并通过标准化生产、品牌化营销、精深化加工,提高市场竞争力,形成若干个在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专业合作社,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完善信用担保体系。转变服务方式,主动下乡,进一步发挥农信担保公司的作用,切实解决好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种养殖大户的融资困难,并扩大信用合作联合体授信的试点范围,为广大中小农户提供更多的信用担保。规范农信担保公司的运作机制,建立与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规避信用风险。与此同时,积极关注农村信用社的改革,择机介入,拓展为农服务新领域。
(四)发展连锁经营,创新供销社营销网络
1、以村级综合服务站为载体,大力推进村级网点建设。在已创办9家的基础上,计划到2008年累计建办50家以上,达到主要集散村都有站点的目标。村级综合服务站建设要继续按照“统一商号、规范服务、因地制宜、注重综合、布局合理、讲求实效”的总体思路,上联商业连锁企业和基层供销社,下联村民自治组织,并与村级组织建设、社会文化设施建设相结合,使之成为农业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网络的终端。
2、整合供销社农资经营网络。从加强行业自律,规范农资流通市场秩序,健全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为农业生产提供质优价廉的农用物资出发,牵头组建农资行业协会。在此基础上,以市农资公司为龙头,基层社为基础,按照“五个统一”即“统一标识、统一配送、统一质量、统一技术服务标准、统一监管”的要求,推行农资连锁经营,提高供销社农资市场的占有率。
3、整合供销社生活资料经营网络。利用长期以来供销社在农村流通中建立的良好商誉,由供销社牵头,按照自愿的原则,吸纳有经营能力、各种经济成份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加盟,成立供销行业协会,由供销行业协会联系各行业的大批发商及大型超市,与他们结成紧密或半紧密型的经济共同体,实行统一采购和统一配送,逐步建立供销行业协会组织指导下的以供销社生活资料网点、农村综合服务站为终端的生活资料连锁经营体系,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2004年1月至2004年12月)。此阶段主要是落实市联社体制定位,依托市联社成立农联社,创建为农服务新载体。
2、强化阶段(2005年1月至2006年12月)。此阶段主要任务是完善农联社运作机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拓展服务领域与范围,并实现与市联社的融合对接。同时,深化改革,加强基层社建设,改造供销社传统营销网络。通过扶优扶强,搞活机制,发展壮大社办企业,强化系统的服务能力,提升经济实力。
3、提高阶段(2007年1月至2008年12月)。此阶段主要是农联社与市联社实行“两牌一体”,通过点上突破、面上推进,实现系统资源整合和功能优化配置,形成自下而上完整的、适应县域经济发展需要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五、加强领导,扎实工作,确保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县级供销合作社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涉及面广,影响较大,为确保改革任务的完成,必须扎实工作,采取有力措施。
1、强化组织领导。争取市人民政府成立供销社体制创新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供销社的体制创新工作。同时,争取上级社相应成立供销社体制创新改革试点指导组,加强实施过程中的帮助指导。
2、加强制度建设。将综合改革的具体任务融入到市社机关工作人员和基层社的目标考核制度当中,建立目标管理机制和督办检查机制。同时,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运营机制,制定协会、专业合作社自律条例,股金管理办法和章程,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3、创新用人机制。人才是事业发展的第一要素。坚持用好人才、鼓励创新的原则,建立激励机制、淘汰机制和考核机制。拓宽用人视野,积极吸纳优秀农民人才加入供销社队伍,强化培训,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人尽其才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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