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综合改革试点的通知》(供销合字[2003]50号)精神,结合我县县情、农情与社情,现制订我县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如下:
一、基本情况
浙江省新昌县面积1213平方公里,人口43.5 万,是“全国山区综合开发示范县”,中国“名茶之乡”、“长毛兔之乡”、“小水电之乡”、“桂花之乡”、“茭白之乡”,2002年跨入全国百强县。
新昌县供销社下属10家社办企业、12家基层社,总资产2.2亿元。近几年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实施减人、减债、减负,全系统降债1.5亿元,分流职工1700人,现社有净资产7000万元,职工1200人,年销售2亿元。围绕当地农业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和拳头产品,先后创建了兔业、名茶、农资、出口蔬菜、茭白、高山蔬菜、烟叶、花卉等11家专业合作社,共有农民社员4802户,连接生产基地5.1万亩,带动农户4.3万户,近三年推销农副产品15.3万吨、3.27亿元,为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真正回归“三农”积累了成功经验。2001年,县兔业合作社和县农产品合作社获全国总社百家示范专业社称号;2003年高山蔬菜市场获全国总社龙头市场,县供销社获省供销社系统为农服务先进单位称号,最近又被县政府授予发展全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牵头单位,被省供销社列为全省县级供销社体制创新试点县。
二、推进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根据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的农村小康建设和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总体要求,推进我县供销社综合改革的总体思路是:以现有农村资源和供销社实力为基础,紧紧围绕把供销社办成真正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推进开放办社,创新县供销社体制,创建新型基层供销社,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联合与合作,不断扩大和强化服务功能,做大做强供销合作经济事业,充分发挥供销社在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统筹我县城乡经济发展,提前基本实现农村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围绕实现这一目标,推进我县供销社综合改革,具体坚持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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