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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十年全国青年文明...
时间:2004-12-01 00:00:00来源:作者:

                           (2004年7月28日) 
  从1994年起,共青团中央先后联合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开展了旨在组织和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弘扬高度职业文明、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青年文明号活动。10年来,各级团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从拓展领域、丰富内涵、加强管理、完善机制、强化监督等方面,扎实开展青年文明号活动,在广大职业青年中掀起了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新热潮,开辟了新时期职业文明建设的崭新途径,为经济和社会的协调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在青年文明号活动开展10年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把青年文明号活动进一步引向深入,在经过层层选拔、推荐、考核、评审的基础上,共青团中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水利部、商务部、卫生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国家旅游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海洋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国家电网公司、中国个体劳动者协会决定,授予北京市公安局牛街派出所等107个青年集体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授予人民邮电报行风建设报道组等15个单位或个人十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突出贡献奖,授予上海建工(集团)总公司团委等301个单位、郭丽等318名同志十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阶段。党的十六大指出大力发展社会主义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社会主义法律法规相协调、与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相承接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题中应有之意。新的历史时期,给予了青年文明号活动新的发展机遇。希望各级团组织、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受表彰的优秀组织单位和个人为榜样,认真学习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紧紧围绕服务党政大局、服务青年成长成才,全面深化青年文明号活动,更广泛地团结和带领全国广大职业青年立足本职,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争做文明的倡导者、实践者和推动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供销合作社系统表彰名单 
               全国青年文明号十年成就奖 
    北京佳之兴商业有限公司 
    苏果超市有限公司江苏省南京总部 
    十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集体奖 
    河北省供销合作社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青年文明号活动组委会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供销合作社 
    江苏省供销合作社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 
    广东省东莞市长安供销社 
    陕西省供销合作社政治处 
 
           十年全国青年文明号活动优秀组织奖个人奖 
    郝宝文 山西省供销合作社纪检组长 
    刘桂清 北京市供销合作社团委书记 
    张晓雁 辽宁省供销合作社合作经济指导部助理调研员 
    周国全 黑龙江省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部科长 
    王 红 山东省供销合作社主任科员 
    李新玉 河南省供销合作社合作指导处副处长 
    程克文 湖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处主任科员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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