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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草案)》有关问题的请示
时间:2005-01-13 00:00:00来源:作者:

     总社法制办: 
  我省在《河南省供销合作社条例》立法工作中,近日与省人大农工委的同志共同进行了商讨,遇到了一些疑难问题,现提请总社法制办,请给予指导。 
  1.《条例》的调整范围应否将基层供销社和各级联社都包括在内,只将调整范围确定为基层社是否妥当? 
  2.若将基层社和各级联社都确定为调整范围,那么各级联社能否被授权成为该《条例》的执法主体?立法起草中应注意哪些问题? 
  3.若仅把基层社列为调整范围,那么各级联社能否被授权成为该《条例》的执法主体? 
                        河南省供销社政策研究室 
                          2004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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