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纪委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总社实际,围绕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抓好反腐败三项工作,进一步加大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加强领导,强化责任,努力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发展,为落实“四代会”精神,促进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服务和保证。
一、强化思想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005年,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充分利用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时机,深入开展拒腐防变教育,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深入抓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突出抓好以下四个教育:一是要认真抓好理想信念教育。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定共产主义信念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心,保持和增强党员干部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自觉拒腐防变。二是要认真抓好优良传统教育。要牢记“两个务必”,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保持艰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自觉经受住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考验。三是要认真抓好职业道德教育。大力开展以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干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做忠诚于党的事业的模范。四是要认真抓好党纪条规教育。要以学习贯彻《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为重点,全面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使党员干部知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
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要多讲,常说,勤打招呼,做到警钟长鸣。一要充分利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的有利时机开展教育。把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作为重要专题,联系实际,对照先进性的标准,认真查找党风党性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制定改进措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上一个新台阶。二要树立先进典型,进行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和弘扬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特别是注意用本系统和身边的人、身边的事开展宣传教育。要利用“七一”开展的“两优一先”(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评比表彰活动,宣传树立一批思想作风硬、工作标准高、自身要求严、群众威信好、自觉廉洁自律的先进典型。激励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无私奉献精神,保持党员干部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树正气,压歪风。三要利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要利用社会上和系统内重大违法违纪的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拟对几年来系统和直属单位发生的重大违法犯罪的案件进行一次专题调研,出一本案例选编,剖析成案原因,总结经验教训,警示提醒他人。四要搞好各类培训。根据直属企事业单位近年来班子和支部调整面较大的实际情况,为加强各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下半年举办一次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以建设惩防体系为内容,以提高专业素质、推动工作为目标,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素质。同时,认真抓好县社主任和机关处、局级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培训,提高他们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五要办好纪检监察工作信息。恢复并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充分利用机关局域网等现代化的教育手段,建立总社党风廉政建设的信息平台。介绍通报供销社系统反腐败工作情况,交流推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经验。
通过教育,引导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四大纪律,八项要求”,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中纪委五次全会提出的以下规定:不得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得“跑官要官”;不得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不得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不得参加赌博。违反者,按中纪委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二、加强制度建设,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保证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教育是基础,制度是保证。要在供销社系统和总社机关及直属单位中开展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薄弱环节和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为从源头上治理腐败提供有力保证。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基本制度。要抓住总社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有重点地加强制度建设:一是制定总社落实《纲要》的实施办法。要根据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结合总社的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运行机制,确保制度落实。二是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修订的重点是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等内容。三是制订和完善总社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有关规定。要以决策和执行为重点环节,以人财物管理为重点领域,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制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具体规定和落实措施,进一步充实和完善总社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配偶、子女从业规定”。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兼职的有关规定,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兼薪,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四是完善重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要根据《纲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民主决策制度。要在总社直属企事业单位深入开展以公开广大职工关注的热点、重点、焦点问题为主要内容的“企务公开”和加强对“三重一大”监督的“效能监察”工作。凡是涉及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并向群众公开。要进一步规范内容,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突出重点,因地制宜,规范运作,注重实效,推动公开和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
建立健全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制度。要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一是要积极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要实施人才战略,引入竞争机制,通过竞争上岗、向社会公开招聘等多种形式,发现和选拔优秀人才,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抓紧制定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实绩考核评价标准,特别是对社有企业干部的综合考评标准,进一步完善干部考核、考察的制度和办法。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民主评议等制度,进一步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二是要深化财会制度改革。要大力推行和完善部门预算,提高资金的监管水平。要加大对企业法定代表人的监督制约力度,认真开展部门和企业主管领导离任审计工作。继续清理整顿事业单位银行帐户,坚决查处“小金库”、帐外帐、违规开设银行帐户等行为。坚持财务审批制度,严格审批权限,堵塞漏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要依据总社制定的《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加强社有资产有效监管的方法和途径,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三是要坚持和完善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和政府采购招、投标制度。要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坚持招、投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凡是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建设和大宗办公用品采购,都必须坚持实行公开招标,严防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四是要认真落实社务公开制度。要认真贯彻落实总社制定的《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机关推行社务公开的意见》。建立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及时向群众通报总社确定的大政方针、重大改革措施、直属企事业单位调整重组改革方案及停业歇业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等事宜。
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一要建立健全廉政谈话制度。对党员领导干部定期或根据需要随时进行廉政谈话,对一些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打招呼,不断强化廉政意识,绷紧廉洁的弦,自觉廉洁从政。二要建立健全任前谈话制度。认真落实中纪委的有关规定,对总社机关处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的班子成员,进行任前谈话,明确责任,提出要求,进行廉洁从政教育,打好思想基础。三要建立健全诫勉谈话制度。要进一步修订完善总社关于开展诫勉谈话的有关规定。对群众反映强烈,确有问题,又不构成违纪或轻微违纪不构成处分的党员干部,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指出问题,限期改正。四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各级领导干部每年要结合述职,进行一次述廉,总结廉洁从政情况,肯定成绩,查找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自觉防微杜渐。
三、强化监督制约,防止职权滥用
坚持从源头上治理腐败,加强监督是关键。总社虽然不是行政权力部门,但在从事经济活动、管理社有资产的过程中,其职权必须受监督。
以加强党内监督为重点,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要突出监督重点,整合监督资源,改善监督环境,形成监督合力,构建监督长效机制。一是要加强党内监督。领导干部必须过双重党的生活,坚持参加所在支部的党的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员监督;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主动接受党组织的监督;要开好民主生活会,努力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不断增强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二是要加强群众监督。要积极推行社务公开,进一步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建立决策民主、程序规范、过程公开、权责分明、群众参与的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凡属重大问题,都要召开座谈会、情况通报会、决策咨询会,听取群众意见,自觉接受群众监督。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搞好调查研究和重大事项论证、咨询工作,为正确决策提供保证。三是要加强舆论监督。要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自觉主动地听取基层组织和群众的意见,听取新闻媒体的意见,推动和改进各项工作。要重视《中华合作时报》和《中国合作经济》杂志等刊物的监督作用,特别要重视解决好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意见,确保“服务三农”的正确方向。四是要加强职能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及党纪条规、有关廉政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规章制度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加强财会审计监督,严格责任追究。财会审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贯彻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人事部、审计署联合下发的关于《将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范围扩大到地厅级的意见》,建立健全总社机关各部局和直属企业的年终审计、重大业务专项审计等制度,加强对社有资产的有效监管。要充实审计力量,提高审计质量。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要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并严格责任追究,充分发挥审计工作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应有的作用。
开展执法检查和效能监察。要加强对农资、棉花、烟花爆竹、食品等行业违法违纪行为的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不法分子的坑农害农行为。要加大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利益。要加大对总社企业的经济效益、机关工作效率进行效能监察的力度,增强监察实效。
四、加大查办案件的力度,严肃党的纪律
要密切关注供销社改革发展中出现的新问题,重点查办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滥用职权、以权谋私案件;严肃查处利用人事权、工程项目发包权谋取私利的案件;严肃查处借改革改制之机贪污受贿、恶意决策、损公肥私、侵吞社有资产的案件;以及在改革改制中因严重失职造成社有资产巨大损失的案件。严肃查办在业务经营中暗吃回扣、制假售假、坑农害农、严重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案件。
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做到宽严相济,经济和社会效果相一致。要注意通过查办案件,发现制度、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堵塞漏洞,改进管理,发挥查办案件在治本方面的作用。
五、加强对系统的指导,推动行业纠风工作,强化为农服务
继续开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要结合供销社系统的特点,制定对系统企业经营、诚信状况进行有效监管和科学评价的制度和办法。推动有关协会结合本行业的特点,制定相关产品准入市场的标准。要推动企业加快商务管理计算机网络化,不断提升现代经营和科学管理的水平,堵塞漏洞,从根本上提高整顿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实效。
坚持打假扫劣。要始终把维护供销社良好形象、维护农民利益放在首位,进一步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狠抓服务。认真开展企业自查和业务部门、纪检部门的抽查工作,主动加强与执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保持对农资、棉花等行业,以及烟花爆竹、食盐等日用品、生活品领域打击各种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防止坑农害农问题的发生。
强化文明服务示范活动。中国农业生产资料(集团)公司、中华棉花总公司要认真履行公开向社会作出的服务承诺,带动农资、棉花、烟花爆竹、食盐等重点行业提高为农服务水平。要坚持纠建并举、重在建设的原则,通过多种方式树立行业新风,优化发展环境,推动行风建设的深入开展。2005年,拟与中纪委纠风室在中央电视台联合开办“供销社为农服务热线追踪”栏目,建立为农服务监督窗口,向社会全面公开农资、棉花、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文明服务承诺。外树形象,内强素质,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努力助农增收。
六、加强领导,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实
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由侧重治标向注重治本转变,由侧重解决突出问题向注重建立惩防体系的长效机制转变。这种转变,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加重,困难加大,力度加强。要适应新的形势,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保证各项工作的落实。
成立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由总社党组书记周声涛同志任组长,党组纪检组组长佟宝君同志任副组长,总社监察局、直属机关党委、办公厅、人事部、审计局、直属企业办公室、社团管理办公室等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组成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和任务是:在党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总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小组通过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反腐倡廉形势,分解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实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
加强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要加强总社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纪检监察队伍的组织建设,配齐配强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建立总社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制度,机关各部局要确定一名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各直属企事业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分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有条件的要设立纪检部门,并明确专人负责。形成总社纪检监察工作网络,保证纪检监察工作的组织落实。总社机关纪检监察工作联络员和直属单位纪检干部变动要征求总社纪检组、监察局的意见。
加强对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根据中纪委关于要抓系统的要求,每年召开一次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会议,总结交流带有行业特点的反腐倡廉经验,加强联系协调,形成上下联动,强化指导监督。
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经费保障。要满足纪检监察工作经费的需要,保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完成。
2005年,我们要在总社党组、理事会的正确领导下,坚定信念,团结一致,克服困难,奋力开拓,努力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为全面落实“四代会”精神,促进供销社的改革发展而奋斗。
2005年3月10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