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对于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稳定增收、培育现代新型农民、完善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抓手。本文对成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并提出了发展壮大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成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调研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其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着力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为进一步发展壮大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我们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
一、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基本情况
自2007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尤其是2010年四川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意见》、2012年初成都市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做大做强的实施意见》后,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呈加快发展之势。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数量增长较快,整体实力逐步增强
截至2012年底,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2958个。其中,国家级示范社44个,省级示范合作社146个,市级示范合作社281个;成员数在100—500人之间的495个,500人以上的116个;注册资本50—500万元的1338个,500万元以上的128个。在各级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形成了一批入社人员较多、经营规模较大、带动能力较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比如,彭州三界丰碑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成员达113户,资产达500多万元,建有办公和检测场所、农业投入品集中配送中心、标准化商品蔬菜种苗育苗工厂和设施栽培示范区以及总投资达2600万元的脱水蔬菜加工厂,2011年实现蔬菜统一销售2.3万吨、经营服务收入1068万元,社员人均获得盈余分配6018元,带动700多户农户增收,2012年7月被国家农业部授予“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称号。
(二)行业分布广泛,种养殖业仍居主导
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主要围绕粮油、蔬菜、生猪家禽三大主导产业,花卉苗木、伏季水果、茶叶、猕猴桃、食用菌、水产、中药材七大特色产业。其中,蔬菜(含食用菌)类占25.9%,生猪类占21.2%,农业生产服务类占12.3%,水果(含猕猴桃)类占11.7%,禽类水产等其它养殖类占11%,花卉苗木类占6.2%,林木中药材类占5.1%,粮油类占4.6%,茶叶类占2%。
(三)服务领域拓宽,合作联社开始出现
经过近几年快速发展,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经营服务领域已由过去主要开展信息服务拓展到农资供应、加工、销售等多个环节。农业服务类合作社中,农机服务占52.5%,信息技术等其他服务占16.9%,植保服务占16.3%,劳务服务占9.2%,加工运销服务占5.1%。同时,随着扩大规模和开拓市场的需要,一些合作社开始组建跨行业、跨区域的合作联社。比如,成都民乐果蔬联合社是由邛崃大同榨菜、南宝山茶叶、惠农果业、田园蔬菜、三甲猕猴桃、牟礼三河蔬菜、农夫蔬菜、根来福蔬菜等专业合作社和成都国强公司联合组建的跨行业的合作联社。双流丰收农机专业合作社服务范围包括成都部分区(市)县及德阳、眉山等地,服务面积达10余万亩,服务收入达1000余万元。
(四)运作模式多元,农户自发成立居多
目前,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运作模式大致有五种类型。一是“园区(基地)+合作社+小业主”模式(又称“大园区、小业主”模式)。由政府规划建设园区并做好基础设施建设,引导成立合作社,组织小业主进行生产经营。比如,新津柳江蔬菜专业合作社。二是“村集体+合作社+农户”模式。主要由村集体或村干部发起,带动本村农户发起设立合作社,服务于全村村民,进而辐射四周农民,多建立在“一村一品”的基础上。比如,龙泉惠民草莓专业合作社。三是“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模式。主要由龙头企业发起成立合作社并吸引农户入社,建设农产品生产基地,为龙头企业生产经营提供原材料。比如,都江堰市高凤笋用竹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四是“农村专业大户+合作社+农户”模式。由农村种养殖大户、经纪人等带动种养殖户发起成立的合作社。比如,双流永兴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五是“专业合作社+协会+企业”联合社模式。由同种农产品生产合作社或协会和加工企业发起设立同类农产品生产或销售联合社。比如,蒲江的成都蒲柑果业联合社。
二、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取得的主要成效
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仅在推动现代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培育新型农民等方面成效突出,而且进一步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
(一)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
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加快了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步伐,推动了都市现代农业的发展。
一是在集约化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使得个人家庭经营的小规模向合作社联合的大规模转变,特别是成都市通过推进土地流转经营,使得农业生产规模化程度明显提高,从而促进了农业生产要素的集约投入、管理和使用,农业生产集约化水平也随之明显提高。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流转经营土地规模达到63.6万亩,其中入股土地面积有13.1万亩。
二是在专业化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在发展专业化种植、创建农业品牌、调整农业结构等方面成效突出,使得农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明显提高。比如,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三品一标”(即无公害产品、绿色产品、有机产品和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的达416个,有自有注册商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15个,“郫县锦宁韭黄”、“龙泉水蜜桃”、“蒲江雀舌”、“双流草莓”、“彭州莴笋”、“新都柚”、“金堂脐橙”、“崇州道明竹编”等地理标志产品都以合作社为载体,“石灵鸡蛋”、“富农蔬菜”等合作社注册产品在成都各大超市都有销售。
三是在组织化方面,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通过开展“五统一”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统一种养殖品种、统一农资采购供应、统一生产技术标准、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品牌包装销售),把分散农业经营通过合作社联合起来,共同应对生产风险和市场竞争,使得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大幅提高。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达2958个,成员达44.3万人,统一供应农业投入品总值达27.9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达90.9亿元。
四是在社会化方面,大量从事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进一步提高了成都市农业生产经营的专业化、集约化水平。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出现为城市资本、社会资本进入农村、农业创造了更加便捷的渠道,也使得农业生产经营的投资主体、服务主体更加社会化。比如,邛崃金卓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由成都金卓农业有限公司牵头成立,现已在邛崃建成规模化水稻种植基地1.32万亩。
(二)促进了农民稳定增收
近年来,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不断探索完善利益联结机制,一方面通过统一采购投入品降低入社农户生产经营成本、统一销售降低入社农户的交易成本,部分合作社还通过自有存储设施和自办加工厂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另一方面通过盈余返还和剩余盈余分配让入社农户分享增值利润,从而促进农民稳定增收。据统计,全市合作社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各项收入总额达10.96亿元。双流县永兴渔业养殖专业合作社,辐射带动农户800余户,成员户均年净收入3.5万元,比一般养殖户年均增收2580余元。蒲江长秋山古佛柑橘专业合作社,通过带动村民种植优质杂柑“不知火”,使作为市级帮扶贫困村的该村人均纯收入由2010年的5688元增长到2012年的8500元,个别村民甚至“卖一年‘不知火’,就可以买个小车开”。
(三)培育了现代新型农民
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积极开展对农民的各类培训,通过专家、技术人员的现场指导、示范带动,使农民在参与生产、销售、管理各个环节的实践中增长了知识和能力,培养了一大批包括种田能手、养殖大户、销售能人等在内的新型农民。同时,市农委等有关部门大力加强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着力培养一批具有较强市场意识、较高生产技能、一定管理能力和经营水平的现代农业职业经理人,取得了初步成效。
(四)完善了基本经营制度
当前,我国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总体稳定,但在一些地方“分”的问题比较到位,“统”的问题存在不足。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力开展“五统一”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积极推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不仅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效率,更是对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双层经营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完善。比如,崇州土地股份合作社2012年底入社农户超过1.6万户,实现水稻规模经营面积8万亩。崇州以土地股份合作社为核心,以农业公共品牌服务、新型农业科技服务、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农村金融服务四大服务体系为支撑的“1+4”现代农业发展方式,不仅有效解决了“谁来种田”的问题,对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也是积极的探索和实践,得到了中农办等有关部门的肯定,成为其他地方学习考察的对象。
三、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较快、成效较大,但仍然存在许多不足,面临许多困难。主要表现在:
(一)整体示范带动能力较弱
总体上看,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存在“遍地开花、朵朵不大”的现象,也就是普遍规模偏小,实力不强,带动农户和农业发展的能力较弱。目前,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数量接近3000个,二、三圈层每个区(市)县平均超过200个(中心城区数量很少忽略不计),但成员数50人以下的占73.5%;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下的占48.5%。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根据自身同其他合作社打交道的经验,认为“真正在干事、做得好的合作社不到10%”。正是由于合作组织规模小、实力弱,在贷款融资、技术引进、开拓市场、经营管理等方面都面临很大的困难,难以发展精深加工、多元服务形成“产加销服一条龙”的产业链条,也就难以有效带动都市现代农业发展和广大农民增收。
(二)管理运行机制有待规范
调研发现,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存在内部制度不健全、民主管理机制不落实、财务制度不规范等问题。一是合作社成立门槛十分低,只需有5名符合条件的成员就可申请成立,而且合作社在工商部门只登记注册不进行验资,成立后也不像一般企业要年检,导致出现“只想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合”而不“作”的“空壳社”、“挂牌社”、“翻牌社”。二是部分合作社的内部章程基本照搬农业部2007年颁布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形式上成立了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但在日常运行中基本上还是由合作社发起人说了算。三是部分合作社财务制度不健全、不规范,没有专门的财务管理人员,存在无专人核算、无会计账簿、无合法原始凭证的“三无”现象。
(三)资金人才瓶颈十分突出
许多合作社负责人认为制约合作社发展壮大的最大瓶颈是缺乏资金、缺乏人才。资金方面,合作社主要是农户组成,农户出资有限导致合作社自有资金不足,收购农产品需要及时支付农民资金而企业、学校等客户返款周期又较长导致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特别大,想贷款但又缺少有效抵押物品,影响了合作社扩大规模和开拓市场。比如,彭州丰碑蔬菜产销专业合作社每天要向富士康供应5万元左右的蔬菜,5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流动资金至少需要250万元,有时合作社负责人不得不动用私人关系借钱应急。在人才方面,目前成都市合作社的发起人大多是农村能人和专业户,大多学历不高,对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市场营销、经营管理知识了解不多;财务人员、职业经纪人、市场营销人才等专门人才较为缺乏;既懂技术又会管理还具备一定市场开拓能力的复合型人才更是凤毛麟角,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
(四)扶持政策有待完善落实
近几年,国家、省上和成都市都制定了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政策,取得了较大成效,但仍需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并加大政策的落实力度。比如,税收政策,财政部和国家税务局(财税〔2008〕81号文)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但在实际执行中,税务部门没有专门针对合作社的发票,难以区分与本社成员和非成员交易,而且国税部门要合作社报企业会计报表而不是合作社会计报表。又比如,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办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种植、养殖及农产品初加工、仓储、冷藏的用水用电,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农业生产用水、用电价格标准。”但蒲江红阳猕猴桃种植专业合作社反映,该合作社的冻库仍然是按工业用电标准交的电费,这对合作社是个巨大的负担。此外,合作社普遍反映修办公用房、仓储设施的用地很难落实。
四、发展壮大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措施建议
要坚持“一切问题要在实干中才能解决,一切发展要在实干中才能推进”的理念,真抓实干,着力在“示范带动、规范管理、解决问题、落实政策”上下功夫。
(一)充分发挥各级示范社的带动作用
从发展现代农业和促进农民增收的角度看,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最大问题就是整体示范带动能力弱。一个重要原因在于缺少经营规模大、运行机制新、产业基础牢、带动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示范社。为此,要把示范社的建设作为工作的突破口和着力点,在不同农业领域培育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合作示范社,并加大对各级示范社的扶持和宣传力度,使之成为带动各类合作社发展的示范和样板。特别是要扶持、打造一批“农工贸旅一体化、产加销服一条龙”的全产业链合作社,以此带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农村旅游、农村服务业的发展。
(二)严格督促合作组织加强规范管理
无章可依、有章不循是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最普遍问题。解决此问题,一是要完善管理制度。积极帮助合作社根据自身特点制定符合实际的章程、财务、会计、收益分配等各类规章制度,健全完善入社、退社的条件和程序,强化成员的组织意识和规则意识。二是要加强监督指导。要本着“宁可少些,但要好些”的原则,通过勤下基层、深入走访及时发现并监督改造“空壳社”、“挂牌社”、“翻牌社”,督促合作社定期召开社员大会和监事会,实现社务公开和民主管理。
(三)积极帮助合作组织解决突出问题
资金、人才问题是成都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的最突出问题,也是影响合作组织发展的最根本的问题。除了鼓励金融机构改进对合作社的金融服务、开展农民培训等传统手段以外,要着力抓好两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现有各类扶持资金的整合。要将合作社作为一个重要载体,统筹安排农村扶贫开发、农业规模经营、土地综合整治、产业基地建设等各类农村产业扶持资金的使用。二是大力建设农业职业经理人队伍。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鼓励大中专毕业生、种田能手、有意从事农业的城镇居民和复员转业军人、熟悉农业生产经营的其他人员成为农业职业经理人。各区(市)县可考虑由财政进行投入建立一支合作社财务人员队伍,根据实际情况每个乡镇配备一名或数名,对合作社的财务进行规范管理。
(四)扎实推动各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
政策制定出来了,就一定要想办法落实。建议建立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成员包括农业、财政、交通、工商、税务、商务、科技、民政、林业、水务等部门,切实加强部门间的统筹协调,促进各项扶持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五)创造条件支持合作联社加快发展
专业合作社的合作与联合已经成为合作社发展的必然趋势。要积极创造条件鼓励地域临近、产业相同的合作社在自愿的基础上组建合作联社,走联合发展的道路。同时,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及早制定合作联社的规范制度,力争使合作联社从一开始设立登记就有章可循、规范运行。
二○一三年四月九日
评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