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华坪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成立以来,就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2006年以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我县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扶持、指导力度,按照成就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状大一个”的目标要求,使全县农民专业技术规模逐步扩大,经营管理水平逐步提高,经济实力逐渐增强,一批经济实力较强、效益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脱颖而出,成为全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亮点,县农业局在抓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方面进行了许多探索和尝试,也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取得了一定成效,现将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状况、存在问题及建议汇报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状况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华坪县位于云南省西北部,全县国土面积2200平方千米,有耕地16.63万亩,森林面积144.87万亩,园地面积1.82万亩,荒地面积128.8万亩,水域面积3.62万亩。辖4乡4镇,5个社区,55个村民委员会,农业人口13.4万人,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以时政要求、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建设等方式在全县乡镇、村(社)纷纷成立的了农民专业协会,协会成立之后,大部份由于缺乏经费、市场没有产业支撑,没有能人牵头,活动不起来,大部份处于瘫痪状态,名存实亡。2005年以后,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云政发[2005]168号)文件要求,华坪县农业局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创建工作,目前,全县达到规范管理的农民专业合作社71个,会员3000人,合作社涉及种植(芒果、茶叶、核桃、柑桔、药材、葡萄、蔬菜)、养殖(畜牧、水产)、运销、加工等诸多专业,在这些专业合作社中,因产业和地区不同,形式和规模也各不相同。从形式上分,有技术经济实体型、产业带动型、能人领办型、技术服务型等多种形式;从规模上看,合作社拥有会员少则几十户、多到几百户;从专业上看,主要在种植、家畜养殖和水产养殖方面;从区域上看,专业合作组织基本上覆盖了全县8个乡镇,
(二)逐步规范农村专业合作社管理
近年来,华坪县农业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及《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意见》(云政发〔2005〕168号)文件规定,简化一些登记手续,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得到规范。
一是抓规范化管理。县农业局按照“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注重加强对筹划、组建、运行几个重要环节的指导,从制定章程、组建合作社班子、协调服务等方面加强指导,并严格审查、审批,凡属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必须经过农业局审核,然后由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使农民专业合作社从申报到调查、指导、审定、审批、登记、注册等各个环节都规范化。同时,县农业局还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管理,适时给予引导和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是抓典型示范。抓典型就是树旗帜,立标兵,用典型引路的方法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近年来,县农业局本着有产业支持,有发展潜力,有组织活动,有创新思路的原则,认真筛选一批示范典型,进行重点宣传,促使其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如对华坪县农欣芒果种植专业合作社,积极帮助其健全规范《合作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为合作社出谋划策,帮助制定发展规划,适时总结。合作社成立后,采取统一芒果种植技术、统一购买农药(肥料)、统一销售价格、为需要贷款的会员出面担保贷款等方式,使合作社得到发展壮大。合作社从成立之初的15个人,发展至现在的119个人。合作社理事会成员与技术人员,负责分析种植方面的技术,向会员推广,会员遇到种植技术问题,就及时地去处理。在销售方面:统一管理,互不压价,由负责管理销售的理事会联系销路(厂家),谁的价格高就给谁,由合作社统一运作。在农药(肥料)方面:广大会员共同商议,对比质量、对比价格,直接与厂家协议合作。每年不同时期邀请农业局技术员到果园指导,使理论学习与实际操作得到统一。几年来,由合作社拓展市场,实行民主管理,会员享受平等权利义务。合作社通过“协会+大户联会员”的模式,使种植出来的芒果远销北京、上海、新疆、沈阳、哈尔滨、西安等地,并返销到了广东、广西等芒果主产区,芒果价格也逐年上涨,有效增加了广大果农的收入。
三是抓表彰奖励。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先进典型和优秀人物。为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工作,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地位,县农业局根据中国农业部针对“农民专业示范合作社”等方面实施的“全国科普惠农兴计划”,对我县组织开展工作较好的华坪县顺翔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推荐上报,并获得全国农民专业示范社的表彰。
(三)县级相关部门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经济发展的助推器。
农民专业合作社立足于本地优势特色产业组建,与特色产业相互促进,真正成为农民增收的纽带。我县高原特色产业芒果、茶叶、药村、柑桔、养殖、蔬菜等均成立了一定数量的合作社和协会,一是各部门结合自己的工作特点,以“四群”教育活动、下派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扶贫挂钩点等为契机,建立扶贫帮扶对象,帮助农户发展种养植业,为产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二是县委组织部也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把支部建立在专业合作社上,合作社带动农户的基础上,把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作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大力支持和发展,扶持其做强做大,指导其发挥好专业示范作用,为他们创造条件,面向农民开展科普工作,为科普惠农兴村做贡献。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几十年的发展,摸索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亟待认真研究解决。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不够,缺乏政策、资金扶持。县乡领导对合作社发展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工作没有到位。没有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作为提升农业生产经营水平、适应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和新的市场环境的有效途径来认识,没有把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作为促进农业产业化的重要措施来抓,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缺乏有力的政策、经济支撑,任其自生自灭。
二是运行机制落后,抵御市场能力弱。大部份农民专业合作社处于初级阶段,缺乏高素质的合作带头班子。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水平跟不上形势发展的需要,组织化程度低,合作社与会员之间没有经济利益捆绑,合作发展很大程度上依赖龙头企业或能人,部分理事会成员科技文化素质较低,缺乏一定的专业技能、市场经济知识和经营管理才能,而且大部分理事又忙于自己的产业,为会员服务质量不高。因此,相当一部分还处于比较低的发展阶段,偏重于单一的技术服务,能为会员提供全程系列化服务的还是少数,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机制,无法提供更加有效的服务,因而做不大做不强。
三是自律机制不畅,内部管理不规范。从组织管理来看,大多数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合作社没有进行社团登记,不具备法人地位,社会信誉度、社会影响力较低。
三、加快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建议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整合社会资源,提升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规定,进一步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和运行规则,健全有关规章制度,增强“服务、协调、自律、维权”职能,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合作社服务和管理中的职责,力争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方面有独立的资金。
二是积极引导,规范管理。鉴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目前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新任务,引导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管理规范化、经营产业化、生产标准化、产品商品化发展,合作社也要加强自身建设,教育会员遵守社会公德,依法办事,守法经营,诚信服务。
三是突出重点,树立典型。继续做好树立典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工作,用典型带动合作社健康发展。制定县级典型试点标准,重点抓好示范典型,以点带面,择优扶强。
四是大力推广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营销能力。鼓励并积极协助农民专业合作社与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和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实行联姻,了解最新农业发展动态和市场信息,引进市场前景好、农民需求的新技术、新成果,抓好优势项目,培育特色产业,打造自己的品牌,注册自己的商标,壮大自身的发展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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