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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临澧县201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时间:2013-05-15 11:42:09来源:作者:柯静

为了加强对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和扶持工作,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充分发挥其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2013年中共中央1号文件、《湖南省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办法》和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常办发〔2011〕6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201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及中央一号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提高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繁荣农村经济为目标,积极培育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专业合作社,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快又好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鼓励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2、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的原则,加入自愿、退出自由;实行民主决策、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3、坚持以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依托,立足主导产业,发挥资源优势,增强合作社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
4、坚持政府引导、指导原则,促进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增强合作社凝聚力。
三、发展目标
2013年,力争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107家,覆盖全县所有农业主导产业、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合作社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产品统一销售率分别达到80%以上,50%以上的农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初加工,6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品牌化营销,90%以上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和规范化管理。
四、建设标准
1、规范运作。合作社要做到“八个规范”,即规范章程制度、规范股权结构、规范组织机构、规范民主管理、规范财务管理、规范盈余分配、规范经营范围、规范档案管理。2、效益明显。合作社成员年人均收入高于当地非成员的人均纯收入。3、带动能力强。每个合作社带动非成员农户在100户以上。
五、工作举措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以统筹安排和督促调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会议召集人由县委常委、分管农业副县长毕金生同志担任,县委农村部、经管局、工商局、发改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畜牧水产局、农机局、国土资源局、农开办、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商务局、人行、科技局、交通运输局、农教办、供销联社等为成员单位,并设立办公室,由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局长胡绍清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各乡镇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1名班子成员和1名业务专干负责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形成农民专业合作社有人管、有人促、有人抓的工作格局。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要牢固树立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就是扶持农业、扶持农民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的领导,精心制定工作方案,建立相应制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2、强化部门职责。各相关部门要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⑴县委农村工作部要做好综合协调工作。⑵县经管局要切实履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业务指导、运行监督、办点示范、项目扶持、信息服务和培训等职责。⑶县工商局要优化服务、规范登记管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农产品商标、地理标志、“三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认证。⑷县人行要积极引导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督促农村信用合作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加强和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金融服务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信贷投入的力度,同时积极引导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担保服务。⑸县质监局要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制订发布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申报省级、国家级标准化基地和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⑹县商务局要优先赋予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和出口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出口经营权,鼓励其拓展境外市场,引导和支持大型连销超市直接与鲜活农产品产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接。⑺县交通运输局要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运输本地鲜活农产品车辆实行免费通行。⑻县农教办要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省级以上示范社管理和技术骨干的培训纳入农民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⑼县财政、发改、农开、国土资源、税务、科技等部门要履行各自职能,通过项目安排、税费优惠、资金支持等措施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3、加大扶持力度。为有效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县政府要整合农口项目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各成员单位也要挤出资金,扶持各自负责的示范点专业合作社发展。同时,县财政要安排足额工作经费,用于组织合作社开展学习,培训服务等活动。
4、指导规范运作。一方面,在规范合作社注册登记管理上狠下功夫。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将会同工商部门对已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审查,对有名无实、登记内容不真实、未开展生产经营的合作社,安排专人督促指导,限定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到位,对于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依法予以撤销登记。对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严格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县农村经营管理局委派专人实行“全程式”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指导其依法注册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暂不予审批登记。同时,县经管局今年要重点审计2-3个专业合作社的财务帐目,督促其规范管理。另一方面,在完善合作社内部管理机制上狠下功夫。县农村经营管理局要派专人负责合作社的指导服务工作,帮助完善章程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指导合作社按《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处理帐务和进行独立核算,并按规定开展盈余返还。
5、狠抓办点示范。一是抓好省级示范社建设。按照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要求,县经管局参照省级示范社标准,精心指导保丰烟叶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示范社,确保省为民办实事考核考评验收;县烟办及烟草局要创建一个省级烟叶农民专业合作社高级社(联合社):常德市浮山烟叶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创建一个省级烟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级社:临澧县陈二铺烟叶农民专业合作社。二是实施县级示范社建设工程。全县筛选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县级示范社。由县农业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局、县农机局、县供销联社、县农开办分别联系农民专业合作社实施县级示范社建设,①县农业局要重点扶持临澧县观山红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临澧县明晶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②县林业局要新扶建一家油茶专业合作社;③县畜牧水产局要重点扶持临澧县丰和养猪专业合作社和临澧县丰强畜禽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④县农机局要重点扶持临澧县澧北农机专业合作社;⑤县供销联社要重点扶持临澧县金桔红柑桔农民专业合作社;⑥县农开办要重点扶持临澧县修梅镇赵家红提专业合作社和临澧县湘朋果业合作社。县农业领导小组要对各有关单位培育、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情况进行考核。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制定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工作方案和具体措施,并抓好落实。年底由县农业领导小组按验收标准考评验收,各乡镇、区参照县级示范社标准,重点建设好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合作社典型,引导和带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
6、搞好宣传培训。一是举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训班。培训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指导骨干和合作社带头人,普及合作社基础知识、合作组织财务会计知识、市场营销和经营管理知识,造就一批合作社管理人才。二是采取各种形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知识、政策法规、制度建设、合作典型,启发教育农民增强合作意识,广泛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激发农民加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三是组织业务指导人员观摩学习、开拓眼界,以提升合作社指导队伍的整体素质。
六、严格督查考核
县委、县政府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纳入对乡镇(区)和县直有关部门年度绩效评估考核内容,年终将按照《临澧县2013年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考评方案和考评记分细则》实行严格考核,对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奖励。
二O一三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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