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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谷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试点情况汇报
时间:2013-06-24 09:02:33来源:作者:柯静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带动农户进入市场的基本主体,是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新型实体,是创新农村社会管理的有效载体。”为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规范、可持续发展,我县开展了合作社的规范化试点工作,具体工作情况如下。
  一、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3年我县在工商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205家,成员总数12451户,辐射带动非成员农户数32648户,成员户均纯收入1.9万元,比非成员高21%。其存在的问题有三个方面:一是合作社数量多,全县205家合作社,几乎村村都有合作社;二是“休眠”合作社多,实际运营合作社只有169家;三是合作社小而散,99家合作社中成员为5-7户的占39%,纯农民组建的占86.9%。
  二、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所做的主要工作
  (一)成立组织机构,形成规范合力
  自《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2007年以来,我县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小组,由县主管农业的副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副县长任副组长,11个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2009、2012年由于人员变动以及工作发展需要,先后两次调整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名单,召开联席会议,统一了规范发展思想,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整合了部门资源,建立了联动机制,形成了规范合力。
  (二)加强普法宣传,营造规范环境
  为了宣传法律知识,普及规范发展,一是给成员单位、乡镇、村干部以及试点合作社法人发放《农民专业合作社法50问》及编印的各种宣传资料等法律书籍2500余册;二是组织合作社法人、乡镇干部、村干部400人参加了《谷城县宣传贯彻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知识竞赛》。三是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三周年、五周年为契机,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摆放宣传展板、散发宣传彩页、施放氢气球、现场讲解、各种媒介参与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普及规范知识,营造发展环境。
  (三)利用各种培训,引导规范方向
  为了引导合作社规范化发展方向,一是我县连续6年组织乡镇级合作社辅导员、合作社法人、财务人员培训21余次;二是组织合作社人员参加县、市级部门组织的理事长、财会、营销、实用技术等人员培训250余人次;三是借县组织部、县财政局、县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举办村干部任职、支农惠农、农民就业等培训班之际,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知识、规范化管理内容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核算办法》对村支书、村主任、财会人员进行培训1800余人次。
  (四)制定试点方案,实施规范建设
  1、围绕产业,选取试点
  依据市局年初下发的工作要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提出的具体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谷城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试点实施方案》,要求按照自主自愿、围绕主导、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原则,由乡镇申报,县局审核,每年择优选取10至15家,渐进发展。
  2、依法指导,培育试点
  按照分层次指导,分级别管理的工作方法,通过培训布置、下乡指导检查、合作社整改完善等环节,连续不断对已申报的合作社在健全内部组织机构、民主管理、保护成员利益、规范制度、完善章程等重点方面进行精心培育、重点帮扶、依法指导,在试点工作上做到了规范一批,发展一批。
  3、提供便利,规范行为
  为规范试点合作社行为,我县除制定实施方案外,还把《关于对国家、省、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奖励实施办法》以及《襄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建设标准》、《襄阳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建设标准》印发至各乡镇财政所、各个试点合作社,作为指导实际操作的指南。为了保护成员的经济利益,我局还指导有关乡镇设计了记载成员出资、交易及盈余返还情况的《社员证》,并印制1万本发放给试点合作社社员。
  4、依照标准,评出等级
  在试点合作社验收环节中,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管理标准建设评价体系”,县乡两级成员单位根据评价标准体系涉及的内容对合作社进行综合评分,根据分值的高低评定出一般社、规范社,凡是评定为规范社的成为我县县级试点,具备市级示范社的评审申报资格。
  5、总结经验,推广典型
  每年选取规模效益好、带动力强、特色鲜明、具有一定推广价值和借鉴意义合作社典型,深入挖掘其特色和亮点、好的经验做法,进行广泛宣传推广。一方面对全县合作社发展起到良好的示范引导作用,另一方面如何使我县合作社走出去,成为全市、全省的典型有着重要意义。
  三、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试点的主要作用
(一)提高了合作社规范运行水平。
各乡镇农民专业合社按照法律规定建立了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三会制度”。合作社法人代表由民主选举产生,有规范的组织章程和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财务单独核算。通过规范化建设合作社建立健全了相关经营管理制度,规范了利益分配方式,实现了民主管理,民主决策,分清了与企业、协会等各类主体的界线,提高了生产、经营和服务水平,增强了市场竞争力。全县可分配盈余按合作社法规定社员交易返还的合作社达到70%以上。
(二)推动了农业产业化进程。
农民专业合作社由原来向成员提供技术、信息和购销服务,延伸到储运、生产、加工、销售等各个环节,实现了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通过规范化建设,有效地整合了科技、环境、交通、市场营销等资源,推动合作社由生产联合向产加销一体化经营方向转变,由单一要素合作向劳动、技术、资金、土地等多要素合作方向转变,提高了合作社进入市场的适应性和能动性,推动了现代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进程。目前,全县已有71家合作社实现了产销一体化服务,占合社数量的41.8%。
(三)增加了农民经营的收入。
通过规范化建设,开展产前、产中、产后社会化服务,直接降低了农户的生产经营成本,同时规范了合作社收益分配,维护了社员利益,促进了农民增收。魏家山畜禽生态养殖合作社社员人均纯收入比非社员增加37%,五山玉皇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实现社员户均增收4万元。
(四)培育了一批质量安全农产品品牌。
农民加入合作社后,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和品牌意识大大增强。全县合作社共注册产品商标4个,无公害产品8个,绿色产品认证4个,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制度的合作社4个。
  (五)推广了新典型引导合作社发展方向
  培育推出新典型;鼓励同行业合作社进行联合,指导生产在基层社,销售在联合社,解决小而散问题;引导组建五山堰河生态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探索合作社新的运营销售模式;着重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社,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通过提高组织化程度实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促进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有序、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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