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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慈利县多措并举,力推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提质升级 ——对湖南省慈利县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情况的调查
时间:2014-12-25 00:31:11来源:作者:易欣

最近,湖南省慈利县经管局对我县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对接”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工作,紧紧围绕减少农产品流通环节、降低农产品流通成本、保障城乡居民消费安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这一主题,以发展鲜活农产品“农社对接”作为农产品流通体制改革的突破口,形成了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的农产品营销网络。
  一、农民合作社发展现状
  截止2014年7月底,我县共建立农民专业合作社223家,开展“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11家,主要包括慈利县三怪养鸡专业合作社、慈利县三合口生态茶叶专业合作社、慈利县东岳观蔬菜专业合作社、慈利县洪源薯业专业合作社、慈利县洞溪辣椒专业合作社、慈利县富民水果专业合作社等,共开设直销门店12个,门店总面积385平方米,共覆盖消费人群38万人。开展“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配送产品涉及茶叶、猪肉、土鸡、鸡蛋、大米、粉丝、蔬菜、水果等8个品种,其中配送获得无公害、绿色食品等产品认证的产品有7个,配送产品种类占合作社产品总类的75%。11家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总额3500万元,其中开展“农社对接”销售额2800万元,占销售总额的80%;今年上半年我县举办了“农社对接”培训班,有31个合作社500多人参加了培训。
  二、开展“农社对接”主要举措
  1.加强组织,落实责任。为进一步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社区设立直销店或直销点,促进“菜园子”与“菜篮子”的有效对接,我县及时制定了《慈利县“农社对接” 试点工作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工作,建立联系点制度,协调财政、经管、发改、农业、商务、税收、人事、林业、科技、民政、供销社、农行等部门为“农社对接”合作社提供更多政策优惠,指导“农社对接”具体工作,确保“农社对接”措施落到实处,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工作,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2.宣传动员,营造氛围。我县根据“农社对接”实施方案,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宣传栏等形式,发布“农社对接”政策措施、实施效果、先进典型等信息,广泛宣传“农社对接”的重要意义。组织合作社学习“农社对接”建设成功事例及带头人先进事迹,加强舆论引导。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和配合,对设点销售的产品从生产到终端零售的各环节规范操作流程进行跟踪报道,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导向,进一步扩大“农社对接”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的社会资源投入“农社对接”。
  3.深入基层,调查摸底。今年上半年,我县组织开展了社区人口数量与消费调查,重点了解了各社区市民的需求,认真收集了合作社产品种类、市场供应、销售价格、产品认证、质量安全等情况,分类归纳、造册登记,择优选择了一批有实力、信誉好、组织化程度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农社对接”,为进一步丰富市民“菜篮子”工程奠定了基础。
  4.科学布局,规范经营。根据我县开展的小区居住人口数量与消费调查结果,在不挤占城区道路或小区绿地的前提下,我县确定在居民小区门口或小区内设立合作社直供直销店。主要经营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茶叶、水果、鸡蛋和定点屠宰肉禽及其制品等。对于在社区设立直销店的合作社,由县经管局积极疏通对接渠道,指导其在工商、商务、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的手续,提供有效服务。县农业局和畜牧局对直供的蔬菜肉食品实行抽检质量标准,确保所供产品质量安全可靠。
  5.明确主体,便民惠民。社区直供直销店,主要由从事菜篮子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具体经营,以农社对接、农超对接、基地直供为主要模式,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连锁经营等方式,千方百计减少流通环节,降低流通费用,使社区直供直销店蔬菜以低于市场价10-20%(肉类低于10%)以上的标准销售。并规定原则上社区直供直销店同一品种零售价低于同一时段、同一区域其他渠道市场零售价的10%以上。
  6.开展培训,提供人才。为打造一支善经营、会管理、懂技术、有奉献精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管理人才队伍,我县把农民专业合作社人才培训计划纳入了农村实用人才和“农村阳光工程”培训规划,按照分类指导、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采取学历教育、远程教育、短期培训、参观考察等多种形式培训农民专业合作社带头人、财务人员及社员。2014年上半年共开展培训2次,培训合作社各种管理人员120人,进一步帮助合作社建立了现代经营管理制度,增强了合作社诚信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合作社资金缺乏,自我发展能力较差。目前,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由乡村筹办和大户带头组建的占多数,资金来源主要只是个人出资、会员集资和农民入股等方式,实力弱、抵御风险能力差、发展后劲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财产和资金缺乏,无力承担开设更多直销店(直销点)的资金压力,致使“农社对接”开设直销店(直销点)覆盖面不广。全县215家合作社,参加“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仅11家,只占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的5.1%。虽然这几年各级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重视程度有所加强,但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一些建设项目没有优先安排合作社实施,金融扶持的优惠政策只有极少数的合作社享受,且资金量太少,资金短缺问题已成为制约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建设的重要或者首要因素。
  二是合作社内部管理跟不上,开拓市场能力较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以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得到迅速发展,服务领域不断拓展,覆盖的区域在逐步扩大,内部管理也在逐步规范。也正是由于发展太快,不可避免地出现了数量增加、质量下降、财务管理水平低下、产业化程度低、人才缺乏、国家政策支持不到位等问题。我县215家合作社,大多数只停留在信息服务、技术咨询及初级产品包装、销售的层面上,11家参与“农社对接”的合作社,配送产品中获得 “无公害” 、绿色食品等认证的产品只有7种,且认证产品的市场知名度不高,获利能力不强。合作社的组织优势得不到充分发挥,服务层次较低,缺乏适应和开拓市场的能力,市场竞争力弱。
  四、建议及对策
  1、优化发展环境,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认真贯彻落实《慈利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的意见》(慈政发〔2014〕9号)文件精神,形成齐抓共管、相互支持配合的工作格局。同时,建议上级部门加大“农社对接”资金扶持力度,在领导力度、政策措施、资金安排等方面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创造更为良好的发展环境。同时,严格按照慈政发〔2014〕9号文件精神,为开展“农社对接”的合作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实行以奖代补政策。一是建立合作社参与项目落实机制,优先安排发展农业农村经济项目实施;二是将参加“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业信贷支持的主体和重点,提供信贷支持;三是积极争取政府在规划、用地、用水、用电、税收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
  2、加强品牌化建设,提高“农社对接”合作社市场竞争力。一是引导和帮助合作社依据自己的产品特色,注册商标,创立农产品品牌,实行品牌化包装经营,树立合作经济组织的品牌信誉和优质优价意识,鼓励、支持合作社作为无公害、绿色农产品生产基地的申报主体,加强产品认证,打造自有鲜活农产品品牌,增强消费者对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心,以信誉和品牌赢得市场。二是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规范的信用管理制度,树立诚信意识、风险意识,积极与社区内各大便民超市开展合作,签订供销订单,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畅通产品流通渠道,延长经营链条,减少销售费用,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提高生产效益。三是大力支持并引导试点合作社率先开展标准化生产,建立健全成员档案,促进农产品销售规模,实施合作社安全生产记录管理,施行产品质量可追溯,提高合作社市场竞争力。
  3、继续抓好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加强对“农社对接”合作社负责人、财会人员和社员的培训。将合作社人员培训列入 “阳光工程”计划,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人员进行培训,通过开展对外交流、培训,逐步形成带动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骨干队伍体系。二是制定优惠政策,动员和吸引农村专业大户、农产品经纪人、科技带头人、外出务工返乡创业人员等农村能人和企业下岗专业人员加入“农社对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切实把有文化、懂经营、会管理、热心为社员服务的人才用在合作社的重要岗位上。三是支持鼓励“农社对接”合作社选聘大学生作为理事长助理或经理,对合作社作出突出贡献的,给予适当奖励,切实做好人才保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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