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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两会”热点聚集之五
时间:2009-10-29 14:16:5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全国“两会”热点聚集之五

“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调查是误导群众

“网上做这样的调查,号称80%、90%的网民要求恢复‘五一黄金周’,我认为这些调查是误导群众,没有任何实际意义。一些地方政府也没有权利恢复黄金周,黄金周对经济增长有拉动作用,仅仅是国人的‘黄金周幻觉’”。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人文学院经济研究所副所长蔡继明教授在接受中国网《半月谭》访谈时表示。

两年前的2007年11月9日新法定假日调整方案公布,该方案取消了“五一黄金周”,清明、端午、中秋三大传统节日各放假1天,春节放假起始时间由农历年正月初一调整为除夕。而那次法定假日调整方案的背后主导正是蔡继明领导的清华假日改革课题组。然而在本轮世界金融危机刺激内需的背景下,“恢复五一黄金周”高涨的民意呼声再次把这位曾经的改革者推到了台前。

“黄金周已经完成了使命”

当记者问及在目前经济危机状况下,有没有必要再重新启动“五一黄金周”来刺激内需的时候,蔡继明委员斩钉截铁地告诉记者:“五一黄金周”的作用已经达到,完全没有必要再通过此种方式来拉动内需。

蔡继明表示,黄金周最初的使命就是在亚洲金融危机的情况下启动内需,通过启动黄金周找了旅游这个突破口,正是因为开始有了这个长假,从1999年十一到2000年春节,人们的旅游意识井喷,确实刺激了中国经济的增长。

为此蔡继明还给记者打了这么个比喻:“正如吸上了鸦片,一旦意识已经萌发了之后,就无法摆脱。”他继续解释,“继续拉动内需靠的是钱,所以,真正决定人们长期消费行为的不是假日而是收入。”在这点上,黄金周已经完成了他的使命。

黄金周已经实行了8年,从1999年到2007年,它到底对国民经济产生了什么影响?我们应该怎么客观地看待?蔡继明委员给出了自己的分析:“以往的媒体有一个误导,每次都是称1999年怎么火爆,2000年增加了多少,逐渐地增长,要画出黄金周的收入曲线肯定是逐年增加的,但是要画出国内旅游收入年均增长就会发现1999年之前的增长率是29%。1999年实行黄金周之后逐年地国内旅游实际旅游收入增长率也是平稳的,但只有12%,实际上是在不断减少的。”

同样他指出:“黄金周期间跟旅游无关的行业包括金融、股票、外汇等都停止了,这个损失多大?甚至进出口贸易,还有外国人入境旅游等,这个期间入境旅游是大幅度下降的,人家知道你这人满为患,对商家是遍地黄金,但对于旅游者来说是遍地垃圾。”

“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调查是媒体误导、毫无意义

根据中国网“给提案议案献花”中的调查显示:网民对“五一恢复长假,春节放到元宵”有高达18000余票的极高支持。记者追问蔡继明委员对此有何看法。

蔡继明委员说:“我已经在网上新闻中看到这类报道了,号称80%、90%的网民要求恢复‘五一黄金周’。但新的假日制度刚刚推行一年,网上就做这样的调查,这就好比问网民是否愿意把法定假日翻一番,这样的民调有意义吗?”

蔡继明委员给网络调查提出了几点意见,有意义的网络调查的前提条件应当是:

A:跟假日改革之前相比,你愿意休息114天还是115天?(改革之前是114天)

B:你是否愿意恢复到原来的黄金周?而这同时即意味着带薪休假没了。

最后他补充道:“你是愿意回到2007年以前的假日制度?还是愿意保持现有的假日制度?单纯的‘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调查纯属媒体误导、毫无意义。”

恢复“五一黄金周”朝令夕改、弊大于利

在回答为何这么多网民支持恢复“五一黄金周”的问题上,蔡继明委员从政治、经济、文化的角度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一再强调“恢复黄金周弊大于利”。

蔡继明委员认为恢复黄金周对国家法律的威严不利,“国家脸面没有了,去年颁布的法规,今年废止了,正是‘朝令夕改’,国家的尊严就丧失了,所以不可能马上恢复。”

在经济的促进作用上,蔡继明继续强调:“恢复黄金周会造成一些弊端全部显现,没有任何证据表明黄金周可以有效拉动经济。”他继续补充道:”黄金周实行了八年,从统计数据上来看,不但没有拉动,还从1999年初的29%下降到了2007年的12%,实际下降了17%。拉动不了经济,没有利只有害,所以对国家经济无利。“

文化方面,蔡继明认为恢复传统假日为法定假日,对弘扬中华民族文化的意义非常深远。他说:“建国60年来我们没有传统节日的休假,而我们中国历史上五千多年这些假日一直都是延续下来的,我们中华民族之所以今天还能称得上中华民族,因为我们有这种文化,有这种传承”,中华文明的价值并不全是一个黄金周挣到的那五六百亿,如果恢复了黄金周而失去了对传统文化的建设,会是一个重大的损失。”

对个人而言,蔡继明称黄金周所带来的“乐趣”仅仅是一种忍气吞声的乐趣,更多的时间停留在交通和拥堵之中,是一种巨大的时间损耗。针对休假的时间长短问题,他说:“新的休假制度让公民的假期增加了一天,只不过把原来的七天分开了,不但没有剥夺休假权,还增加了一天法定假日,给了公民自由选择的空间,休假的权利更充分地保障了”。

广东省无权恢复旅游黄金周

针对本次“两会”期间广东、重庆等部分省市申请试点“恢复旅游黄金周”,旅游局发言人张希钦也表示如果地方政府认为恢复“五一黄金周”有利于当地经济发展,可以试点。蔡继明委员通过中国网《半月谭》首次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蔡继明表示,广东作为一个省,没有权利恢复黄金周,换句话说是全国人大、人大常委会没有赋予他这样的权利可以把国务院的规定擅自改掉。同时,他还指出如果广东省放长假是为了刺激长线旅游,那现在的效果会适得其反,更多的客流将会流往省外,达不到刺激广东本省旅游经济的目的。

蔡继明委员最后建议,“一个省如果单纯强制性地靠放假一周不可能达到经济增长的目的”,希望广东继续强制推行带薪休假制度,在这方面“广东省、山东省为全国树立了一个榜样。”

“黄金周偏好”阻碍了带薪休假改革的推行

提到假日改革,蔡继明委员向记者“诉苦”:“很多人陷入了‘黄金周偏好’之中,仅仅认为五一是‘黄金周’而其他的节日就不是,这种思想阻碍了带薪休假改革的推行。”

蔡继明解释“带薪休假”的本质是老百姓自由选择休息的时间。这个国际上通行带薪休假特别强调政府两个责任,第一要贯彻,第二要错开时间。蔡继明说,一方面要强制推行带薪休假,另一方面要鼓励员工选择五一等法定假日,国民应该从清明节等法定假日开始,消除“黄金周偏好”。他认为在施行一年新休假改革之后就能达到40%的落实度,是一个好事,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发展这么多年依旧未达100%的落实度,中国的带薪休假制发展很有前景。

在采访的最后,蔡继明委员称,假如90%的网友都想恢复五一黄金周,我觉得他们应该都要求带薪休假,让政府还给劳动者的权利,我想那样黄金周将永远告别历史,这才是我们努力去争取的。

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

而对于外界提出的,在经济比较困难的情况下,应该取消最低工资标准的说法,全国总工会宣传教育部部长李守镇明确提出了反对。

“工会是不赞成取消最低工资标准制度的。”李守镇说。

据其介绍,实行最低工资标准是维护普通劳动者利益的一个主要手段,也是劳动者在法定的劳动时间内,从事正常劳动所得到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普通劳动者最基本生活的保险绳。

“以广东省广州市为例,广州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860块钱,一个劳动力,也就是一个工人,工作了一个月,得到860元的报酬,按照现在的水平来看,也就是一个最低的生活水平。当前我们的企业生产经营遇到了困难,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不是解决企业困难、渡过难关的根本所在,”李守镇说,“根本上是要企业和员工同心同德、坚定信心。”

从长远来看,取消最低工资标准不仅影响到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更加不利于调动其生产积极性。

“作为企业的经营者应该从长计议,应该集中精力调整产品结构、开发品种、调动职工积极性,不要总在职工的劳动报酬上打主意。”李守镇说。

公开4万亿信息防止投资中腐败

  这几天全国两会开得热火朝天,在金融危机背景下,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点自然更多的集中在经济方面上,而4万亿国家投资刺激经济计划,尤其引起重视。吴邦国委员长在昨天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中说,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把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作为人大监督工作的重中之重,确保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确保全年经济社会发展任务的顺利完成。

  理论上,中国经济十几年来一直是靠三驾马车——投资、外贸、消费拉动的,但实际上内需消费一直没有真正启动,而外贸出口则维持了十几年的顺差,其真实有效的收益对中国经济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由于国际金融风暴,尤其是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到实体经济之后,去年第四季度开始我国外贸订单急剧下降,虽然我国目前已经采取多种措施刺激外贸,但恐怕一时半会难改外贸大幅下降的局面,真正要使我国外贸出口恢复到去年三季度之前水平,总要等到欧美走出危机,而欧美若能在明年走出危机,那就算很不错了。

  现在全国上下都认识到扩大内需消费的重要性,认识到内需才是拉动经济发展最有效最有持久力的动力。可是扩大内需消费需要做许多基础工作,这许多工作恐怕不是能够在一两年内完成,而如果一两年内我国经济仍无起色,那么后果将是很严重的。因此,当务之急只有在投资上下功夫,以求尽快拉动经济走出困境。

  投资起到拉动经济决定性作用,在我国历史上已经得到证明。虽然其真正的效益有所欠缺,但拉动GDP增长则是明显的。

  投资效益的欠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投资项目本身所产生的效益,另一方面是指投资过程中资金利益的流失,即腐败的产生。对前一方面的问题解决,需要做投资外的许多工作,这儿暂且不论。而后一方面的问题,现在似乎变得很普遍。不是说一切投资项目都有贪腐行为,但没有投资项目几乎很难使贪腐者大捞特捞,而这种贪腐现在有时甚至不是以非法形式出现的,得到好处的必定是有权者。

  人民群众对此深恶痛绝,因此当国家4万亿投资计划甫经出台,就引起大家的强烈关注,而人们的关注点主要集中于此。

  越是经济形势严峻、政府投资巨大的时候,就越要加强监督。一时间对4万亿的监督好像完全落在了民间、甚至是互联网空间里。对此,两会的代表委员是有所察觉的。

  代表委员们纷纷提出要对4万亿进行监管。有代表甚至建议,能成立一个临时机构,监管协调、督促落实这些投资项目。我们认为,建立如此一个监管机构未必就能起到真正有效的监管作用。目前我国的监管机构已经有不少(有中央纪委、监察部、国家审计署、财政部),专业监管机构还有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等,还有司法公安方面的反贪机构,这许多监管机构除了纪委是党的机构,其余都是政府的行政机构。根据宪法,全国人大是最高权力机关,政府是最高权力机关的执行机构,执行的是权力机关的意志。如果这许多监管机构都不能执行权力机关的意志,做好监管工作,那么再成立一个就能执行好监管任务了吗?哪怕这个监管机构直属于人大,也无理由就能保证一定能做好监管工作。

  要求人大代表自己来执行监管,也是不现实的,人大代表多半不是专业工作者。但是,可以将全部4万亿投资信息向人大代表公布,通过人大代表向公众公开,或者直接把全部信息公之于众,由人大代表讨论、审核、修正,批准或者不批准或者修改后批准。信息公开,能够在相当程度上阻止腐败。

恢复五一黄金周背后的尴尬与难题

在刺激消费成为主流话题之后,恢复五一黄金周的声音近日较为集中。与以往总是普通大众在表达这一诉求不同,这一轮要求恢复五一黄金周的舆论风潮,更多是由地方政府和官员集体发起的,话语分量和政策推力自然都不在一个等量级上。先有广东推出国民旅游休闲计划曲线恢复五一黄金周,后有国家旅游局新闻发言人“地方政府可以试点恢复”的正面表态,直至重庆正式向国家旅游局提出恢复五一黄金周试点的申请,借恢复黄金周拉动旅游消费的“官意”汹涌,五一黄金周的恢复似乎已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和方式问题了。

这确实是一个奇怪的现象。要知道,当初取消黄金周的时候,有关方面几乎把黄金周批得一无是处,又是突破景点接待极限,又是破坏文物和环境,而且只能看人不能看景,至于其拉动消费的效果,则完全可以通过落实带薪休假来实现。可现在刚刚取消才一年,却又以促进消费的名义要求恢复,这至少说明了两点:一是带薪休假相当程度上还只是纸上的权利,取消黄金周直接减少了很多人的假期,自然也就减少了旅游消费;二是当初政府部门之所以赞同取消黄金周,主要不是为了让公民假期过得比黄金周更有质量,而是因为对取消黄金周之于降低旅游消费的影响存在错误估计。

近日有论者指出,“黄金周不是一把折叠扇”,有关部门应重点考虑损害政策稳定性和持久性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而不能被短期利益所迷惑。事实上,在民众的角度,态度从来都是一以贯之的,绝大部分公众当初既不赞同取消黄金周,如今当然同意恢复黄金周。与“官意”不同,“民意”赞同恢复黄金周的原因,不是为了拉动旅游消费,而是要维护自身休假权益,因为相比好似水中月的带薪休假,黄金周至少能给人们提供一个可预期的稳定假期。可惜,假日改革部门当初并未能重视和顺应此民意,相反却通过移形换影的方式回避了民众的关切。

还记得当年那份问题设计极其“巧妙”的节假日调整草案民意调查问卷吗?“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研究小组”设计的问卷调查题,用公众对于“将五一国际劳动节调整出的两天和新增加的1天用于增加清明、端午、中秋三个传统节日为国家法定节假日”的态度,以及对于“保留十一国庆节和春节两个黄金周”的态度,巧妙回避了公众对于“取消五一黄金周”这一关键问题的态度。可是,问题不会因为被巧妙回避了就从此不再存在,于是到了今天,人民网一项关于“你是否赞成恢复五一长假”的调查显示,500余万网民中超过九成选择赞同。

短短不到两年的时间,取消了的黄金周又允许地方“试点恢复”了,有关部门是否会感到尴尬呢?假若当初不是回避民意而是直面问题,又怎么会有今天的尴尬?当然,遭遇公众“瞎折腾”的指责倒是小事,难题是:要恢复五一黄金周所需的那两天假期,该到哪里去补呢?总不能把刚增加的传统节日假期又取消两个吧?传统节日放假在当年可是民间和官方都大力支持的。如果说恢复五一黄金周已经只是一个时间问题,那么更值得关注的显然是:五一黄金周究竟会被怎样恢复?在我看来,这个问题恐怕不是“允许地方试点”就能解决的,地方擅改国家法定节假日难免会有越权之嫌,还得权威部门站出来,早日给出一个更为明确的说法。

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

农村信息化建设一直是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的一个重要领域,2005年全国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致公党中央《关于加快农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的提案》被列为“一号提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今天,致公党中央《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大会发言再次就相关主题建言献策。

  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李卓彬表示,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对当前对长远都有重要意义。“城乡统筹发展,农民必须具备和城里人一样的现代化的视野,要及时了解政策变迁。要想增加农民收入,扩大内需,农民也需要方便快捷地掌握市场信息,做好市场的主人。”

  他的观点来源于丰富的现实基础。不久前,他到江苏考察了“致福工程”设在金坛农广校的培训点。这是致公党江苏省委和省农林厅等部门联合办的一项“致力扶农,教农民上网,为农民造福”的工程,5年来,引领10万农民迈上了“信息高速公路”,使参与培训的农民开阔了眼界、掌握了信息、增强了致富本领。致公党中央打算以此为试点,总结经验,推动其在全党开展,并希望有条件的省市借此把农村信息化工作带动起来。

  致公党中央在这篇发言中指出,目前农村信息化建设总体上存在规模小、地域分布不均衡,信息资源缺乏多样性,信息开放性和共享程度低、时效性差,缺乏宏观调控、资金支持不足、现代信息技术没有得到广泛应用、网络管理薄弱等问题。而当前农村对及时实用信息的需求十分迫切。因此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投入,健全和完善农村信息化发展的基础设施。加快农业信息标准的制定,整合涉农部门的信息资源,使其统一标准和规范,统一信息发布制度,打破信息资源的垄断等。要形成全国统一、规范、畅通、共享的信息网络体系。要加紧对农村信息服务人才的培养,并鼓励信息化人才扎根于农村。在对农民工的培训中,切实加强对农村信息化的认知能力、信息服务的接受能力和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的培训。

  李卓彬表示,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是今年致公党中央社会服务工作的一个重点。致公党中央将联合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扶贫开发协会共同筹办一项扶贫基金,专门用在这项工作上。

新医改方案有三大亮点三大模糊点

《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发布后,长期致力于研究中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两位专家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新医改方案有三大亮点,但也有三大模糊点。

  [专家]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顾昕

  [观点]新医改方案凸现三大亮点

  顾昕认为,新医改方案凸现了很多亮点,其中主要包括“全民医保”“管办分开”和“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这三大亮点。

  一、全民医保。新医改方案提出“加快建设医疗保障体系”,建立包括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在内的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顾昕认为,走向全民医保是新医改的突破口,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由医保机构分摊医疗风险,有利于解决群众看病贵问题。同时,配套进行医保付费机制改革,可以逐步解决看病难问题。

  二、管办分开。为建立规范的公立医院运行机制,新医改方案要求对公立医院“实行管办分开”,并阐述了“建立和完善公立医院的法人结构,明确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责权,形成决策、执行、监督相互制衡,有责任、有激励、有约束、有竞争、有活力的机制”的原则。对此,顾昕认为,管办分开有助于强化医疗卫生、医疗保障、药品等监管体系的建设,让卫生行政部门当好中立的裁判员,而非医院运行的参与者,从而严格而有效地发挥其对全行业的监管作用。

  三、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新医改方案提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积极促进非公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和“鼓励社会资金依法兴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顾昕认为,“鼓励”一词的运用,充分表明了政府部门对“形成公立医院与非公立医院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格局”这一发展方向的肯定,为民营医疗机构的生存和发展开辟广阔空间。

  [专家]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研究员余晖

  [观点]新医改方案留下三大模糊点

  余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看了新医改方案,他对一些提法感觉比较模糊和困惑。

  一、收支两条线。新医改方案要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和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探索实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办法,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余晖认为,在探索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同时实行管办分开,这两条道路只能越走分歧越大。管办分开是要让卫生行政部门承担行业管理者的职能,并非所有者的职能。而试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肯定还是卫生部门来做这件事儿,如此一来,就又把所有者和管理者的职能合而为一了,难以达到医改的目的。

  二、基本药物制度。新医改方案主张“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由中央统一制定和发布基本药物目录。余晖说,设立基本药物制度的原则是防治必需、安全有效、价格合理、使用方便等。基本药物制度能否顺利实施关键取决于医院使用的环节上。在目前公立医院药价实行“顺做加价15%”的大背景下,医院更倾向于采购和使用比基本药物价格高的非基本药物,基本药物制度形同虚设,老百姓看病越来越贵。

  余晖建议,大力推进付费机制改革,促使医院采取人头付费和病种付费方式,使医生主动约束自己的用药行为。前不久,有关部门说要搞“差别加价”,就是让便宜的药多加一点儿,贵的药品少加一点儿,以促使医疗机构尽量使用便宜药,而便宜药恰恰都在基本药物目录里面。

  三、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的主辅关系。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体系,新医改方案强调“坚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导,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可是,究竟应该“补充”到什么程度,新方案中没有明确。余晖认为,这说明新方案忽略了市场机制在医疗服务领域中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同时也有歧视民办医疗机构的含义在里面。

  余晖表示反对医疗机构进行营利性与非营利性的分类。他建议让所有具备准入资格的医疗机构都来参与医疗市场竞争,由政府通过购买的方式,为老百姓提供安全、有效、价廉、便捷的服务。

医保金大量结余证明地方政府失职

  近年来,违规挪用医保基金的事件屡禁不止。昨日,全国政协委员、中共中央纪委常委、监察部副部长、国家预防腐败局副局长屈万祥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医保基金大量结余情况不正常,为地方和部门挪用制造机会。

  我国医保基金结余率32.8%而发达国家在10%以下

  截至去年底,全国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达到3.17亿,占到非农户籍人口的73.4%,有2279个县开展了新农合,参合人数约有8亿人,参合比例达到91.5%。

“目前来看,医保制度运行平稳,但存在一个问题,那就是医保基金的结余率很高。”屈万祥表示,2007年全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统筹基金,当期的结余率是34.8%,2008年是32.8%,“这个比例远高于发达国家控制在10%以下的水平。”

  他表示,这些钱是财政部拨付下来做事的,如果这笔钱结余太多,那么就证明地方政府失职。

  医保基金有结余并非是工作有成效

  在谈及医保基金挪用时,屈万祥表示,近期监察局会同卫生部做了调查,全国各项基金都存在大量结余的情况,但仍有地区将基金的结余作为工作成效的标准。“2007年,城镇职工的医保、城镇居民的基本医保和农村人口住院费用的报销比例分别是70%、50%和30%。”他认为,现在医保基金长期大量结余和低标准的医保待遇形成矛盾。“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可那么多基金还放在那里,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行为还屡禁不止。”屈万祥表示,现在医保基金的监管体制还不健全,他们将尽快与卫生部会商解决办法。

  新医改方案有望调整结余率

  据了解,修改后的新医改方案最后版本有望近期公布。针对医保基金的高结余率现状,方案也提出了改革意见——积极探索合理的结余水平,并适当调整结余率。

争论《劳动合同法》

九日正在此间举行的全国“两会”上,围绕《劳动合同法》的争论突然多了起来。

  金融危机发生后,一些企业主抱怨说,《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令企业用工成本攀升,利润受到侵蚀,在金融危机中处于更为不利的地位。他们因此建议修改《劳动合同法》的部分条例,甚至暂停施行该法。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梁慧星就是其中的一位。“现行的《劳动合同法》注重保护劳动者利益,而忽视了企业利益。企业应该有裁人的权力,市场经济有风险,企业不裁人怎么办?”

  但现行《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裁员作了十分严格规定,否则就会受到处罚。梁慧星甚至认为,现行《劳动合同法》把订立劳动合同,“误解”为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这是不妥的。

  跟梁慧星相比,来自澳门的全国人大代表梁维特的观点要相对“柔和”一些。梁维特的建议是,在不抵触《劳动合同法》的前提下,各地根据实际情况出台配套措施,进行微调。

  梁维特同时也承认,《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不是加工型企业倒闭的唯一原因,澳门当地企业的经营也遇上了较大困难。外部市场的变化才是企业倒闭的重要因素。

  对此,来自香港的全国人大代表吴亮星表示认同。新《劳动合同法》对内地港资企业确有影响,但不是加工型企业倒闭、撤离珠三角的主因,“最主要的还是突然接不到订单”。

  上述代表对《劳动合同法》各抒己见的同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信春鹰表示,不会因金融危机而修改《劳动合同法》。

  金融危机发生后,中国约两千万农民工被裁,但没有引起社会震动。中华全国总工会副主席张鸣起认为,这得益于《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令裁员有序进行,维护了社会稳定。

  对于劳资矛盾,张鸣起认为,平等协商是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协商可以使职工理解企业的困难,也可以使企业尊重职工,这对稳定劳动关系、强化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非常有益。

政府失误投资追责亟须法律规范

  “四万亿”扩大内需投资计划成为今年两会热点之一,其资金与项目的监督也备受关注。民盟中央日前向全国政协大会递交提案建议,应尽快完善政府投资项目责任追究制度,由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作为最重要的追究主体。民盟中央在提案中表示,根据现有体制,倘若出现政府投资的失误案例,责任主体难以认定。此外,由于目前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主要依靠行政管理关系,极易导致行政管理者自身权力越大责任越难追究。

  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里强调:今年政府投资力度大、新上项目多,要确保监管到位,绝不能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和脱离实际的“政绩工程”,绝不允许利用扩大公共投资为单位和个人谋取私利。而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首先有一个相对完善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可在现有体制下,问责的对象仅限于政府投资过程中的具体腐败问题和质量问题,而在此之外的政府投资失误,则缺乏明确的追责机制。

  正如全国政协委员、四川省监察厅副厅长赵振铣在谈到灾后重建项目监管时所言,“目前的责任追究还只限于官员有没有渎职,有没有经济犯罪。对于一些不成功的项目,导致了一些浪费或者环境问题的,应该说没有明确的追究制度。”比如“中华文化标志城”,虽然舆论一片质疑之声,但当地政府官员却始终坚称“肯定要建”。地方官员之所以有这样的底气,一方面是因为政府投资的决策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不需要经过纳税人的同意;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只要保证自己不从中贪污,便基本上没有事后被追责之虑。

  政府在投资行为中的责任,大体可分为两种,一是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责任,涉及工程质量、经费核查等方面;二是出资人决策的责任。现有的审计监督、质量监督等制度设计主要针对的是前者。但投资项目的决策错误造成的损失,远远大于项目实施失职造成的损失。“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的泛滥,原因正在于政府投资失误追责制度的阙如,造成项目投资决策的不民主、不科学和不公开。

  由人大来介入追究政府投资失误责任当然是必要的,但是应将关口提前到投资决策之初。“引入民意是最好的监督模式”,要确保最大可能减少政府投资失误,首先必须约束和制衡政府投资的决策权,形成民主而开放的决策机制,明确决策责任的承担主体,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其次,还要建立项目支出的预算和听证制度,尤其是对营利性公共设施项目投资的公众听证制度。

  完善政府投资责任追究制度,应该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规范下来。可自从2004年《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颁布后,更高层次的法律法规至今未见踪迹。“四万亿”当前,希望这部法律真的能够“加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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