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百姓话题之六
别老提“国花”、“女人节”之类的东西了
按以往的惯例,各地党政负责人大都是人大代表,省一级的负责人也必是代表团的正副团长,其他的负责人大都是团员。因而人民要求:
一、代表的提案议案一定要反映老百姓的呼声,一定要如实反映当地的现实情况,千万不要为了显示“政绩”而去说些不实事求是的话,去说掩盖矛盾的话。去说大话、空话乃至假话。不能反映民生民声的提案议案决不是好提案议案。
二、代表的提案议案再也不要去提“国山”、“国花”、“女人节”之类的东西了!大事还议不完,真是“多少事,从来急”!为何老是在花儿、草儿以及“三八”是女人节好还是妇女节好这个问题上瞎操心呢?
三、代表的提案议案不是个人行为,而是人民意见意志的体现,理应让选民能够知道,选民应该有“知情权”、“参与权”、“修订权”。代表在与会期间,万勿不要忘了自己是“代表”,不要辜负了选民的期望,不要自作主张,自行其是!要掂量掂量“代表”的分量!“代表”不是“荣誉证”,不是荣誉称号,是代表人民去参政议政和管理国家的!
能引人发笑就是好艺术吗?
打出这个标题的时候不禁哑然失笑了,因为我想到了网络上广泛流传的一句话:骑白马的不一定是王子,也许是唐僧;长翅膀的不一定是天使,也可能是鸟人。
年后曾写过一篇帖子《小沈阳成名,一个说不清的现象》。在帖子里,自认为比较客观地表达了对因春晚而一夜走红的小沈阳现象的看法。后来又看到不少这方面的文章,无外乎两大阵营:支持小沈阳的和反对他的。当然,也有一些人持中立态度,比如我自己,不过中立不等于绝对的不偏不倚,或多或少的都会有些倾向性和个人看法。
从今年的春晚到元宵晚会,短短十几天的时间,小沈阳从名不见经传的一个普通二人转演员,一跃成为一颗光耀全国的小品明星:出场费暴涨几百倍、邀约不断,甚至连小沈阳新建的博客的点击率都迅速达到几百万,《不差钱》在举国爆笑中也不出意外地荣获春晚语言类最高奖。然而,在这些现象背后,人们争论的焦点在于:这样的小品、这样的表演到底是不是艺术?
“小品不就是逗人一乐吗?能引人发笑的小品就是好小品”、“小品能娱乐大众,就是艺术”、“小沈阳就俗!他的所有节目没有一个是高雅的,俗能咋地?那玩意不就是逗人一乐的吗?能让人开怀大笑的节目就是好节目!想一想中国有多少农民?太雅的东西他们看得懂吗?!”……这都是小沈阳的拥戴者们发出的声音。而小沈阳后来的一番“高论”似乎就是专门为这些支持者的话做了最好的注解:“喜欢我的观众应该跟我一样心态好,很乐观,不喜欢我的可能就是精神压抑吧。”在接受媒体采访中,长得十分“委婉”的小沈阳居然说出了这么一句十分不委婉的话来,舆论顿时一片哗然,让不少人大跌眼镜的同时,也从最初的对其演出的低俗化深表担忧转向了了对其艺德的质疑。难怪小沈阳的师父赵本山曾说过,“明星大腕常常会在一夜暴红之际无法经得起辉煌的打击”,看来师傅就是师傅,看问题的深度的确不是徒弟所能模仿的。
对于小沈阳的走红,我没有任何的惊诧:现在这个时代,什么新鲜事都不再新鲜了。有些歌手从来都不敢在现场真唱,只靠着在录音棚用数字化高科技纠错来录制唱片都能走红大江南北,相比较而言,至少人家小沈阳是真刀实枪地上了春晚,而且是由师傅赵本山带着自己的女徒弟来甘当绿叶相帮,不红才是怪事一桩呢。可是对于“能引人发笑就是好艺术”的观点无论如何我都不能认同:黄段子能让人发笑,那是艺术吗?如果装傻充愣耍贫嘴逗闷子之类引人发笑的方式就是艺术、都算文化的话,那我们给艺术和文化所下的定义是不是太肤浅了些?如此说来,众多为社会道德规范所不容的东西是不是也都可以被称作文化艺术呢?比如在某些地方,每逢红白喜事,主事家常要邀请民间艺人班子来演出,其中就有女演员赤膊上阵唱几句脱一件衣服,甚至用半裸着肚皮来切菜的恶俗“表演”,而这通常都会引发满场爆笑,这个是不是也算艺术呢?没错,生活本来已然沉重,大过年的,轻松一笑未尝不好。然而,艺术不能仅仅为了迎合某些人的口味而向庸俗甚至恶俗靠拢,与其说这是在提倡“百花齐放”、给艺术家“减压”不如说是给其庸俗创作找个冠冕堂皇的借口罢了。艺术真的仅仅是“能博民众一笑就够了”吗?这确实是个颇具原则性的问题。
现在网络上有一个怪现象:只要是批评小沈阳表演的人,都会被看做是“乌鸦嘴”而受到众多“沈迷”的狂扁甚至谩骂攻击,而那种“我俗我有理”的对庸俗艺术趋之若鹜、乐此不疲甚至理直气壮的态度更是让人无言和忧心。像春晚这种在全国规模最大、影响力最深最广的舞台上,究竟是应该以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为宗旨,还是出于商业化需要来迎合某些人的低俗口味?这确实是摆在央视决策者和大导演们面前的一道难题。
无意去贬低谁,不过想提醒大家一句话:如果拿能引人发笑来作为判定是不是好艺术的标准,那么照此逻辑,能赚钱的就一定是好企业吗?请别忘了:哗哗流淌的不见得是清澈的山间小溪,没准是下水道的污水。
让公益设施长期向公众免费开放!
据《重庆晚报》报道,重庆市奥体中心准备在2009年3-5月期间开放三天,且每天仅仅3个半小时。
看到这个投资数亿元、长期冷冷清清的体育场馆终于为公众敞开免费大门,公众虽然感到意外和欣慰,但心头还是有些困惑。
我们投资兴建任何工程项目,总有其目的,如果是营利性的工程,那就要考虑建成后的回报,如果是公益性的工程项目,则要考虑如何提高利用率,让更多的人分享。毫无疑问,奥体中心就是一个公益性的建筑工程,虽然当初规划设计的初衷是体育赛事和大型演出活动,但现在以此为借口来长期关闭,拒绝公众利用,根本不符合“公益性”的价值观,涉嫌冷落与浪费高投资的体育场馆,忽视了公众对公益性设施的使用需求。
如果我们投巨资修建奥体中心,就为重大体育赛事和演出活动,未免显得财大气粗或打肿脸充胖子,浪费有余,利用不足。当每年微乎其微的那几次活动结束后,这个庞然大物就从公众的视野消失,但它的存在始终难以抹去。投入如此巨大的公益性场馆,居然被关闭,而公众无法分享。这种冷遇与拒绝,任何具有公共意识的人都不能接受、理解与支持。
或许,修建公益性设施的费用并非每个人都有贡献,但不论怎样,其投资属于公共财政,也就是政府投资的,属于国家所有。既然属于国家所有,那么,每个人都有免费分享的权利,除非自愿放弃。一旦有人主张使用,政府应当充分尊重,在考虑周全的情况下,开放公益性设施。既然财政投入了这么多资金修建公益性设施,就应有足够的资金保障日常维护,那些有偿使用原则或使用率不高等理由都不能作为关闭公益性设施的借口,也不能作为有偿使用的依据。
顾名思义,公益就是公共利益,即公众共同分享共同受益,是同一个区域所有公民共有的设施。那么,谁都有权使用,且应免费使用,除体育赛事和演出外,应长期对公众免费开放。于是公共设施的管理人就要承担起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等保障责任,尽可能做到公平使用。正在动工的九龙坡区“浓缩版奥体中心”,也不可步重庆奥体中心的后尘,否则,又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应马上叫停。
一天挥霍上万,公款消费应该“谁用谁知道”吗
3月初,有网友上传了数张湖南某地级市广电局局长等人公款奢侈消费清单,除了能写出用途的吃、喝、玩、乐外,还有叫“其他”的项目,让人遐想联翩。以2006年11月15日为例,这一天中,局长大人出入KTV、足浴中心、餐厅包厢各一次,“其他”项目两次,一天花了9197元,其中“餐厅包厢”一项就5918元。
日历显示,这天是周三,是工作日。(《广州日报》3月10日)
曝光的力量是无穷的,相信这事儿即将迎来水落石出的一天。就譬如最近,安徽省淮南市的部分副处级以上干部,收到一张面值2580元的健身中心贵宾卡,尽管打着“带头健身”的旗号,但曝光之后,健身卡旋即被叫停。若非网络,若非爱管闲事的网友,不要说远在千里之外的我们,即便是湖南某地级市广电部门的工作人员,又有几个人清楚局长大人的公款消费状况?一切都是谜语,谜底永远不会揭晓。除非东窗事发,除非被小偷顺手牵羊,除非不小心被泄露了天机,公款消费上的猫儿腻,还真应了那句著名的广告语:谁用谁知道!
公款消费,说到底属于行政成本。但是,无边界、无节制的公款消费已经异化为赤裸裸的公款浪费、公款奢侈。不妨看几个数字: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995~2006年,国家财政支出中,行政管理费由996.54亿元增至7571.05亿元,12年间增长了6.6倍。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九三学社中央提出的《关于建立行政成本信息公开与监督机制的建议》提案显示,我国的行政成本不但远高于欧美发达国家,而且高出世界平均水平25%。能统计出数字的仅仅还是预算内的花销,不少地方政府支出除了预算内,还有预算外,由于预算外收入不透明、不公开,预算外财政收入究竟有多少钱谁都不知道,用多少自然更是一笔糊涂账。
一个地级市的广电局局长,一天就吃喝玩乐掉近万元,你信吗?你觉得有这种可能吗?门户网站调查显示:近80%的网友认为“这样的事情太多,这只是冰山一角而已”。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那么群众的这个结论来自哪里?来自基本逻辑推理,某些官员尤其是一把手官员权力难受制衡,财政监督乏力,群众监督又隔着几层皮,本质为特权消费的公款消费走向穷奢极侈自然不稀奇。
更为重要的是,在现有机制下,公款吃喝等奢侈浪费还只是一个违纪问题,没有上升到贪污、定罪的高度。即便“依法”问责,力道也可以忽略不计,结果既助长了公款消费的底气,也灭了各方监督的锐气。真要解决公款消费的顽疾,药方无非有二:一是让消费项目见见光;二是加大违法违纪成本,罚单要有震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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