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报道: “十一五”时期,我省财政社会保障资金将重点投向农村:每年继续安排1.5亿元农村卫生专项资金;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从原来的人均10元增加到人均25元。
根据省财政厅的规划,“十一五”期间,我省实施“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政策,财政资金将重点加大对农村的社会保障投入,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让公共财政阳光普照农村:一是加大农村卫生投入,积极推进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着力解决农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二是完善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解决困难农民生活困难问题;三是研究解决被征地农民和进城务工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四是加快实现城乡就业一体化;五是加大农村劳动力的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六是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
从2006年起,省财政对东西两翼和粤北山区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民的补助从原来的人均10元增加到人均25元。上述地区市、县、镇三级财政也要相应提高补助标准,2006年人均补助不低于10元,并在2007年达到人均补助15元的标准。扩大实施智力扶贫工程,将资助对象由5000名扩大到1万名,建立智力扶贫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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