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德庆农村合作医疗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致全县参合农民的一封信,宣布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标准。镇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40%提高至45%,县级医疗机构住院补偿比例由35%提高至40%。年补偿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6000元。并将7种大额慢性病门诊费用、白内障人工晶体植入手术(门诊)费用、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住院分娩所产生的医药费用纳入大病补偿。调整方案从今年 1月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