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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篡改病历可定性为医疗事故
时间:2009-10-23 16:16:3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据《羊城晚报》报道:卫生部医政司医疗处处长赵明钢在刚刚结束的民航中南地区应急医疗培训班上重申:发生医疗纠纷时,一旦发现医生篡改病历,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患者可以保存原始病历复印件举证或者申请公安部门痕检鉴定。

  赵明钢向培训班学员强调,原始医疗病历一旦发现被篡改过,将直接定性为医疗事故。他举了一个鲜为人知的例子:北方一家曾因一起医疗纠纷闻名全国的三甲医院,今年115日被揭发了一件恶性篡改病历事件。

  该院收治了一名两岁半的先天性心脏病患儿,手术成功后送到心外科重症监护室监护,该患儿的病历上已清楚注明对三种药物过敏,但主管医生忽视了这一重要信息,在医嘱中下了其中一种会令患儿过敏的抗菌素。更离奇的是,执行护士也没严格三查七对再操作,第一班、第二班护士均对患儿注射了该药物,第三班的护士发现了问题,但没向医生报告,也没向下一班的护士交代,自己停用了这一抗菌素。第四班和第五班护士继续重复原始的错误,终致患儿死亡。

  患儿突然暴毙后,医院终于发现了药物过敏的问题,有关方面撕毁了原始病历,组织医护人员重新抄一份。撕毁的病历被随手扔进了医院的垃圾箱,却被另一起医疗纠纷的事主雇用专门蹲点在该院找茬的私家侦探发现,几百片病历碎片被一一拼接起来。而恰恰正是这家医院的同一个科室,当时正为一起医疗纠纷案焦头烂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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