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中国农资供销网
rss
您的当前位置: >首页 -> 三农专题 -> 新农合 -> 地方举措
青海省外出农民工可回家报销医疗费
时间:2009-10-23 16:21:00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为调动农牧民群众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积极性,解除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近日,青海省卫生厅作出规定:从今年起,凡参加新型合作医疗的农牧民,外出务工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可回家报销。   省卫生厅明确规定,农牧区外出务工人员凡参加了户籍所在地的新型合作医疗,在外出务工期间发生的医药费用,凭医院发票、费用清单、复式处方以及其他相关凭证,可回户籍所在地按规定程序和标准报销。报销实行对等原则,即在外地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按本地乡镇卫生院就诊的报销比例执行;县级以上医院就诊的依此类推。
关闭】【顶部
>>最新信息

评论

帐  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表情:
内  容:

图片欣赏
精彩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