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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解决3000名五保对象"看病难"
时间:2009-10-23 16:28:37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随着众多五保对象年龄越来越大,“治病难”也随之凸现。 目前迁安市有五保对象3000多人,年龄在66周岁以上的占70%左右。为从根本上解决五保对象医疗费开支渠道不稳定、保障差、医药费报销难的问题,迁安市在不断提高供养水平、加快敬老院整合改造步伐、大力改善五保对象生活状况的同时,又实行了四项新举措。 据介绍,新举措之一是实施五保对象医疗保障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制度并轨。 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个人出资部分统一由市民政局承担,使五保对象享受到了与其他村民或城镇居民同等的医疗待遇和医疗服务。 自2005年以来,迁安市民政局已出资14.25万元,资助五保对象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二是对五保对象实施常规的医疗救助。 五保对象凭《五保供养证书》到定点医院就医时,可免缴普通挂号费、门诊费,各项检查费、手术费、治疗费、床位费及其他杂费按收费标准的15%予以减免。 同时五保对象还能获得大病救助。救助标准为: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或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包销后,一次性医疗费用个人自费部分达到3000元时,按10%的标准救助,3000元至30000元(含30000元)按15%的标准救助,3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20%的标准救助。 记者了解到,迁安市民政局每年向五保对象发放专项医疗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36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人每年720元。专项治疗费不直接发放到个人手中,而是以乡镇和敬老院为单位实施统筹使用,从而彻底解决了实施大病救助后五保对象剩余的医疗费用问题。 以上举措的实施,将有效地解决五保对象老有所养、有病不愿看、大病不愿治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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