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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安实行医疗惠民四项制度
时间:2009-10-23 16:29:16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贝宜可
走进迁安市夏官营中心卫生院门诊大厅,第一眼便会看到30个单病种的最高限价,其中小肠疝气仅为1000元,这比县级医院的平均价格低了一半还多。院长范学兴介绍,病人实际的花费比这还要低近。自5月1日起,迁安市将在全市医疗单位推行这项制度。而这只是迁安实施的四项医疗惠民制度之一。 这四项制度为:一是单病种限价收费制。在市区4所医院和9所中心卫生院分别筛选出10—20个病种实行单病种限价收费,超限价部分由医护人员“埋单”。二是违规收费查实免费制,严厉打击乱收费。各级医疗防保机构严格执行《河北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收费标准。凡违反有关规定多收费用的,一经查实即免去相应项目的全部费用,对乱收费造成的经济损失,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由直接责任人负担60%,科室负责人负担25%,主管领导负担10%,院长负担5%。同时还要在年终考核中扣除相应分数,并依据省、市纠风工作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员的纪律责任。。三是门诊处方药品价格限额、用量限量、品种限度。门诊单诊次每张处方药品价格不超过150元,超过者则由医院和处方医师负担超出费用的50%;确需超出的,必须经患者签字同意;每张处方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不得超过3日用量;每张处方开具同一系列药物从低价位药用起,不得重复选用同类药物。四是实行“惠民病房”减免制。市级医院设立“惠民病房”床位10张,中心卫生院5张,一般卫生院2张。城乡“低保”居民、农村“五保户”、“特困户”,革命老区村群众以及政府规定的其他需要医疗救助的特困群众,均可住进扶贫病房,享受免收挂号费、减收5%治疗费、减收10%检查费、减收50%床位费的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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