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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赤峰市阿旗新农合2008年推出新举策
时间:2009-10-23 16:39:09来源:[标签:出处]作者:游侠
阿旗自2007年开展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工作以来,始终本着“为民、利民、便民”的思想,把以人为本,尊重农牧民意愿做为做好新型合作医疗工作的基本原则,落足于让参合农牧民最大限度得到实惠,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这个出发点。最终归结到一点:以民为本推行“新制度”。 2008年,阿旗从补偿范围、政策、比例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调整,旗政府对参加合作医疗的农牧民每人财政补助由原来的5元提高到10元。这在全市的旗本级财政补助里面已是最高的。旗委政府也旨在通过这种方式让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为提高补偿标准使之更趋完善,更具人性化,使合作医疗基金的每一分钱都发挥出了最大的效用,新农合推出六项新举措: 一是合理调整补偿比例。在精确测算今年各项补偿情况和结合各级补助资金的基础上,对2008年合作医疗补偿比例做了适当的调整,与今年相比各段的补偿比例平均提高了10个百分点,如:旗级3000元以内补偿由原来40%提高到50%;旗外由原来的20%提高到40%。减少报销分段,由原来的四个段减为三个段,合理配置了报销比例。 二是降低起付钱,提高封顶线。2008年,参合农牧民在苏木乡镇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100元/次降至50元/次,旗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由原来的200元/次降至100元/次。大病补偿封顶线由2007年的16000元跨越性的提高到25000元。正常分娩补偿由原来的100元/人提高至200元/人;结核病人补偿由原来的400元/人/年提高至500元/人/年,全部免费治疗。调整后的比例更趋合理,最大限度的解决了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 三是为最大限度发挥新型合作医疗制度解决农牧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优越性,对农牧民2007年已经获得封顶补偿后的那部分医药费用再按30%进行补偿,创造性地突破了封顶线以上不予报销的限制,实现了既封顶又不封顶的目标。 四是增加特殊慢性病补偿。对2007年癌症化疗、精神疾病、肾病综合征、心脏病、高血压、脑出血后遗症、脑血栓后遗症、糖尿病、类风湿、肝硬化、肿瘤、血液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慢性病进行补偿,对参合农牧民患这些特殊慢性病发生的门诊费用按30%给予补偿。 五是实行普惠制。对2007年没有得到大病补偿的2008年可获得5元的消费卡,这提高了合作医疗的可及性,扩大了农牧民普遍受惠的影响力,有助于提高农牧民的参合率。 六是简化报销手续。从今年11月份开始,全旗各苏木乡镇合管办和旗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部联网,人员信息全部录入微机,实行微机化管理。网上申报、上传,审核,避免了人工计算的失误,同时农牧民患者不必再复印相关证件了,证件只要扫描上传即可,极大地减轻了农牧民负担,缩短了报销时间,提高了工作效率,为参合农牧民提供了更快捷、更优质的服务。 截至12月31日,我旗合作医疗总计补偿金额达896万元,补偿总人次10.2万人次。其中:住院补偿人数9811人次,补偿金额815万元。(其中:旗内住院人次8331人,补偿金额448万元;旗外住院1052人次,补偿金额321万元;慢性病补偿360人次,补偿金额20万元。二次补偿68人次,补偿金额26万元)家庭门诊已有9.24万人次获得补偿,补偿金额81万元。全旗平均住院医药费报销比例为38.74%,极大的减轻了农牧民的医疗负担。 (作者单位:阿旗合作医疗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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