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宣传发动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做好新农合宣传发动工作,是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2010年将进一步提高新农合的筹资水平和保障水平。为此,省卫生厅于
各地新农合参合率达到98%以上,力争实现人人享有新农合保障目标。2010年,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达到150元以上。各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农合的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中央、省财政补助84元,市、县财政补助36元)。
2010年,新农合镇、县、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60%、45%,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6万元。各地应根据基金收支情况提高保障水平,适当降低统筹基金起付标准。对本县县级定点医疗机构不能医治而转诊转院到上级医疗机构治疗的病人,可提高其在县外定点医院就医补偿比例,切实减轻大病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2010年,新农合全面建立普通门诊统筹补偿和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制度,按当年筹资的20%预算普通门诊统筹资金,特殊病种门诊补偿封顶线提高到1万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普通门诊补偿比例不低于30%。
《通知》要求各地尽快制定宣传发动工作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时间开展2010年度新农合个人筹资工作,及时通报工作进度情况。宣传发动的主要工作应在2009年11月底前完成。参合名单录入工作必须在2009年12月前完成,以保证2010年报销补偿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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