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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确定2010年新农合补偿方案
时间:2009-10-29 09:28:45来源:[标签:出处]作者:山人

最近,《韶关市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方案实施指导意见》印发。韶关市2010年新农合工作目标是:实行以住院统筹和门诊统筹为特征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10年全市参合率巩固在98%以上,确保农村五保户、低保户、残疾人和其他贫困人口100%参加合作医疗。

2010年新农合筹集资金:每人150元。参合农民个人交纳30元,低保户、五保户参加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由民政部门列支。政府补助资金120元。卫生院住院补偿比例为70%、县级医疗机构为60%、县外机构为50%。乡镇卫生院、县级医院、县外医院住院起付线不低于100元、300元、600元,年封顶线为8万元。在当地卫生院和卫生站实行门诊统筹补偿制度,门诊补偿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30%

特殊疾病门诊补偿: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病毒性肝炎、肝硬化失代偿期、癌症(放化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反应治疗)、脑中风后遗症、冠心病、心肌梗塞恢复期、糖尿病、高血压(II期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白内障手术、地中海贫血或海洋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精神病、肺结核等疾病在韶关市范围内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按40%以上的比例报销,市外门诊费用不得报销(经县合医办批准者除外),年封顶线和住院补偿一并为8万元。报销时间可每季一次,可实行即时补偿,不设起付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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