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参合农民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缓解农村居民重大疾病费用负担,湖北省远安县新农合办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印发2012年湖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要点的通知》(鄂卫办通[2012]82号)要求,将恶性肿瘤的手术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重型精神病、肺结核、先天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塞、血友病等重大疾病提高了保障水平:免付起付线;确需使用的药品不受新农合药品目录限制;发生的住院费用按80%比例给予补偿。截止
一、确定重大疾病病种,实行统一结算标准。远安合管办经过反复调研,对费用较高,社会广泛关注的恶性肿瘤、尿毒症等病种纳入重大疾病补偿,实行统一补偿结算标准,即在各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补偿比例为80%,不计起付线,确需使用的药品不受新农合目录限制。为保证统一结算标准,在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中设置重大疾病补偿公式。癌症放化疗及尿毒症透析病人每月只需治疗一星期或每星期只需透析一、二次但需长期治疗且医疗费用较高,为方便此类患者就医和减轻医务人员工作量,患者每年只需办理一次入院手续,产生治疗费用据实年底或疗程结束后一次性核销,计入年度住院封顶线。
二、联合政府、民政部门救助,充分发挥保障合力。远安县合管办联合政府及当地民政部门,先后下发了重特大疾病补偿文件。文件明确了重特大疾病患者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及民政部门常规救助后仍难以负担的医疗费用,患者属低保、五保、特因优抚对象的儿童先心病、白血病、妇女宫颈癌、乳腺癌、重型精神病、终末期肾病患者分别给予治疗总费用的20%救助,年度救助封顶线分别为6000元、2500元、2000元、5000元,此举措极大大减轻了农村低保、五保对象的医疗费用负担,使这部分弱势群体的大病救治工作得到了有效保障。
三、遵循便民、利民原则,推行一站式服务。一是推行转诊、审批一站式服务。充分利用新农合信息平台管理优势,实行网上转诊及网上审批,病人无需为办理转诊、审批手续来回奔波,只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簿、医疗卡到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核销。二是新农合核销、政府、民政救助实行一站式 结算。患者出院结算时只需备齐结算资料到定点医疗机构结算窗口结清除新农合补偿、民政救助及政府重特大疾病以外的自负费用即可。通过以上措施,简化了转诊、审批、结算程序,为广大群众提供了便捷的服务。
四、加强监管,促使医疗机构加强自律,有效控制重大疾病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县合管办定期组织人员对重大疾病救治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督导检查和对已接受治疗的病人进行回访,对有推诿病人、过度医疗行为、超标准收费、等违规情况责令限期整改。同时对每月的报审资料进行审核,对过度医疗、不合理收费等违规费用予以审扣,从而促使医疗机构自觉控制医疗费用,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并对昂贵药品使用制定相应管理措施,有效地控制了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了参合患者的利益。
五、加强宣传,确保提高重大疾病保障水平工作顺利实施。为了让全县农民知晓重大疾病补偿政策,远安县合管办通过电视、网站、大力宣传,同时要求全县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新农合政策作为公示的重要内容进行张贴。通过宣传,重大疾病患者住院治疗的人次逐月增多,全县已有近445名重大疾病患者受益,显著提高了重大疾病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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