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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完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管理措施
时间:2015-05-05 02:16:15来源:作者:张海

去年以来,天门市积极推行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实行了门诊补偿款直达参合农民个人银行账户和住院总额控制的改革办法,取得了明显效果。为更进一步巩固成果,把基金总额控制落到实处,今年,该市又推行了综合指标考核结算办法,进一步完善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管理措施。

天门市合管办根据当年新农合基金筹资额度,按照省卫生计生委关于新农合基金分配比例,分别预算门诊账户、门诊慢性病、市内住院、市外住院、住院分娩、大病保险等基金总额,综合考虑各定点医疗机构上年度结算情况,各类增长因素后,在谈判协商的前提下,把总额控制指标分配到各定点医疗机构。然后,实行分月控制,凡超过控制数的,暂缓拨付,年底根据综合指标考核,最终核定拨付金额。全年超过分配数的部分,不予支付新农合基金,由定点医疗机构负担。剩余部分,市合管办根据实际使用基金数,按照综合指标考核结果拨付:得分90分以上的,全额拨付;85 -90分,按95%拨付;80-85分,按92%拨付;75-80分,按90%拨付;70-75分,按88%拨付;70分以下,按85%拨付。

实行综合指标考核结算,对逐步建立以保证医疗质量、控制医疗服务成本、规范诊疗为核心的医疗服务评价与监管体系,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提升新农合基金使用绩效,更好地保障参合群众切身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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