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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地经验:安徽省2009年新农合工作意见
时间:2009-10-21 13:57:23来源:[标签:出处]作者:过客

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
领导小组文件


皖农合组【20097

关于做好2009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

2008年,我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制度实现了全省覆盖,制度运行平稳、农民切实受益。2009年仍然要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固本强基、完善方案、加强监管,为制度的长久稳定运行、长期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基础。经多方调研、征求意见,现就我省2009年新农合重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望认真抓好落实。

一、加强培训和宣传,使广大农民全面准确掌握新农合政策。要扎实开展对医务人员和乡村干部的政策培训。编发《新农合政策医务人员读本》和《新农合政策乡村干部读本》,人手一册,并逐级培训和测试。要加强对农民群众的政策宣传。通过乡村政务公开栏、公示栏等,广泛张贴新农合政策要点,并以一封信的形式印发到每一个农户。同时,发动各种媒体、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如:网站、语音电话、手机短信平台等),深入、广泛、持久地向农民群众进行宣传。

二、合理界定参保参合对象,进一步提高自愿参合率。严格按照省政府《关于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参合对象衔接工作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坚持以户籍划分参保参合对象。行政上独立的农、林、牧、渔场的农业工人和开发区、风景区的农民,可以参加区划所在地的新农合;长期居住在当地农村但尚未办理户籍转移手续的外籍(含外省籍)农民,可以参加居住地的新农合。坚持以家庭为单位参合,农村户口的中小学生必须跟随家长一起参加新农合。在农民自愿参合的前提下,稳步提高参合率,争取以县(市、区)为单位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继续完善实施方案,提高参合农民住院医疗补偿待遇。各地要严格执行《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实施方案》(皖卫农[2007]89号)和《关于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补偿待遇的通知》(皖卫农[2008]19号)以及《省卫生厅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意见》(皖卫农[2008]89号),根据当地疾病谱和参合农民的需求,增加列入新农合补偿的慢性病病种数,并提高慢性病门诊补偿比例、封顶线。适当提高白血病、恶性肿瘤等特殊疾病的补偿比例,尽可能减轻大病患者的经济负担。严格控制新农合基金结余,实现累计结余不超过当年筹资的25%

四、加快推进门诊统筹,扩大参合农民受益面。加快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和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进程,推广计算机信息技术在乡村医疗机构的应用。在此基础上,大力推广门诊统筹。认真落实《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门诊统筹指导方案》(皖卫农[2008]18号)和《关于规范乡村医疗机构门诊统筹管理的意见》(皖卫农[2009]42号),严格实行按比例补偿的费用分担共付机制,适当提高门诊费用的补偿比例和封顶线。控制门诊费用和门诊人次的不合理上升。2009年开展门诊统筹的县(市、区)争取超过85个。

五、简化就医补偿流程,最大程度方便农民看病和报销。积极推行住院即时结报2009年市及市以下公立定点医院要全部实行即时结报,省级公立定点医院要启动即时结报试点。医院垫付的资金由患者所在地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财政部门定期结算并于一个月内及时补还医院。鼓励各地与我省转诊病人相对集中的省外大医院、我省农民工相对集中的打工地医疗机构(须获得当地新农合定点资格)签定协议,方便转诊病人和跨省务工农民看病和报销。鼓励医疗机构方便优惠参合农民,允许住院期间只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六、规范新农合基金的管理和使用,确保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会计制度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保障基金安全。财政专户与经办机构支出户要定期对账。定点医院垫付的农民报销款,在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的基础上,可以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给定点医院。完善县、乡、村三级定期公示制度,公示基金使用情况、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情况以及农民获得报销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对基金筹集、管理和使用各环节的审计,审计结果要向同级政府和上级新农合主管部门报告,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

七、加强医疗机构监管,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上涨。各级卫生部门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实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与定点资格和奖惩挂钩。对定点医疗机构医药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实行上限控制。监测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人次增长幅度、住院医药费用及其增长幅度、大型设备检查阳性率、新农合住院病人平均补偿比例等情况。对费用较高或增长过快的定点医疗机构,要组织临床专家抽查会审,对不合理费用,基金不予支付。对超过规定比例的目录外药费从医疗机构药品收入上缴款中扣除,返还基金专户或省级风险金专户。

八、健全各级管理经办机构,规范管理队伍自身行为。本着满足工作需要、精简效能的原则,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合理设置工作岗位,改善各级管理经办人员的专业结构。制定各类管理经办人员的工作规则和行为准则,明确岗位责任。加强培训,提高各级管理经办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公开测评和考核各级各类经办人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九、加快全省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今年必须实现省县两级新农合信息平台联网运行。上半年要有70%的县及县以上定点医院HIS实现与同级新农合平台实时连结,7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一级医院)的HIS与县级平台实时连接。到今年底,所有承担住院医疗服务的新农合定点医院和50%以上的门诊统筹定点医疗机构实现与新农合信息系统联网,实现网上在线审核结算、实时监控医疗服务项目和费用、即时自动汇总数据信息。在此基础上,逐步推广磁卡就诊证,方便农民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或转院)的补偿和结算。

十、积极开拓创新,推动新农合制度进一步完善。一是探索医疗费用支付方式改革,推广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同时,在2-3个县试点探索总额预付管理方式。二是探索建立分级医疗机制,利用报销比例等经济杠杆,引导病人流向,将常见病引导在基层就诊住院。三是对定点医疗机构试行诚信等级管理办法,根据医疗机构诚信程度,予以表扬、批评、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四是整合城乡卫生资源,引导城市医院与农村基层建立协作关系,实现技术优势与市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加速提升乡村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五是加快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规范乡村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六是按照《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意见》(卫规财发[2009]7号)精神,探索乡村医疗机构药品统一采购和配送的方式。

新农合是省政府28项民生工程中涉及人口和资金最多的一项,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强化责任意识,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同时,要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省新农合领导小组将组织全省范围的新农合工作专项督查,确保我省新农合工作在2009年再上新台阶。

2009年3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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