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道管制下医药费为什么越;管;越贵?
西方有句谚语:;通往地狱的路往往是由善意的砖石铺成的;,政府管制常常是对这条谚语的最好注释。为了控制医疗费用,降低患者医疗负担,政府引入了一系列的管制措施,管制医院医生行为,管制医疗服务及药品价格,结果却事与愿违。只要公立医院在医疗服务和药品零售市场上的垄断地位没有消除,现有的所有价格管制措施均无助于减轻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而且还会带来很严重的弊端。
1、管制医疗服务价格政府先是管制医疗服务价格,但不管制药价。政府规定,诊疗费用(挂号费)只能是统一的5元,不准高于这个标准。医院为了实现垄断收益,为了实施差别定价,在收取5元挂号费之外,就会给富人处方一盒价格995元的药品(医院采购价50元),这就是所谓的;以药养医;体制(即顾客购买一件紧俏商品必须同时搭配购买一些滞销商品,其实质是商店用定价过高的滞销商品价格弥补紧俏商品的过低定价)。
患者的医疗费用没有任何下降,还是1000元,但由于价格从医疗服务价格变成了药价,药价的成本使得医院的实际收入则下降了50元,这50元是完全的社会资源浪费,因为患者本不需要吃这些药品,自然也本不需要生产和配送这些药品。
2、管制药品最高零售价后来,政府不但诊疗服务价格被政府管制在5元,同时开始管制药品最高零售价。比如,上述那种医院自主定价为995元的药品,政府规定最高零售价不准超过200元。
如果没有新的高价药品替代,现在医生将给富人患者处方5盒上述药品,并将该药品定价为199元/盒,没有超过政府规定的最高零售价。自然,患者的医疗费用依然没有下降,还是1000元。医院的收入下降了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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