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村级党员干部定岗承诺,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推动党员干部定岗定责、党员承诺和“一对一”结对帮扶等活动。
二是机关干部定点联系,推行党委委员联系党代表、党代表联系党员、党员联系群众制度,建立镇领导包片、驻村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制度,实现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全覆盖。
三是服务对象定效问责,规定镇副科级领导每周不少于3个工作日下村、一般干部每周不少于2个工作日下村开展工作,并以《民情日记》、《工作日志》为抓手,建立以服务为导向、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服务评价体系和考核奖惩机制,采取半年评议、群众座谈、工作回访等方式对干部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干部评先表彰的重要依据。(田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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